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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出生仅两天的男婴被遗弃在海慈医院,原因是其自称“罪人”的狠心父亲因担心左眼有缺陷的男婴长大后找不到媳妇。田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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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前的风雪交加之夜,一个健康的女婴“雪儿”被狠心的父母抛弃雪地里。昨天,又有一个仅出生两天的男婴被自称为罪人的父亲遗弃在海慈医疗集团。而这仅仅是岛城弃婴现象的一个缩影:到目前为止,市儿童福利院今年已接收了80余个弃婴。且只是每年捡拾弃婴的一小部分!
当一个个被丢弃于街旁、荒野、垃圾堆、卫生间里的婴儿,透过微弱的呼吸向这个世界控诉时,人们的心在颤抖,社会的良知在经受拷问:什么原因让那些父母狠心抛弃自己的亲身骨肉?这些可怜的弃婴又将面对什么样的命运?
弃婴98%有残疾
“我们今年接收了80余名弃婴中98%是残疾儿。”福利院院长段培芹告诉记者,有些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见孩子身有残疾,担心要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给孩子治疗,因而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昨天,在海慈医疗集团发现的这个弃婴就是因为来自贫穷山区的父亲扔掉的。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一些育龄男子文化水平低,或受长辈的影响,往往会走入一味生男孩的怪圈,居住地生不了,就跑到外地去,只要生下来的不是男孩就可能被遗弃。
此外,因为男女方生育缺乏合法的法律关系(非法同居、非婚生育),怕触犯法律,或其他隐私问题,也会抛弃已出生的婴儿。
弃婴命运多舛
一个个刚刚出生的婴儿被自己狠心的父母遗弃,他们无法思考,又不能行动,虽然有些弃婴有幸被人发现送到福利院,但大部分的弃婴面临的将是任由命运宰割的境况:冻死、饿死、遭到非法贩卖以及因为私下收养而造成的户口难、上学难、成家难……要一辈子承受“黑人”待遇!
有很多市民私下违法收养,让弃婴遭受不可避免的尴尬。去年本报就曾报道过一好心市民12年前收养了弃婴玲玲。结果,抚养玲玲得不到丈夫的理解导致两次婚姻失败,而且孩子的户口办不上。
此外,弃婴还经常被非法贩卖,弃婴的生命如同一根稻草,不经意间便会丧命,等待他们的将是痛苦一生。
弃婴行为是犯罪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上述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员,如将婴儿遗弃,根据《刑法》第261条,构成遗弃罪。
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而且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涉嫌故意杀人罪。记者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