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巨能钙含过氧化氢(双氧水)可能致癌的消息,引起社会很大反响,也引起卫生部重视。12月3日,卫生部正式通报了就“巨能钙含过氧化氢”一事进行的调查结果。通报称,按照巨能钙的推荐食用量,产品中的过氧化氢残留量在安全范围内。从北京市药监局和天津市卫生局的监督检查情况看,目前尚未发现巨能钙
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而此前农业部质检中心的两次检测,均证明部分巨能钙含有过量双氧水。该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检测对象涵盖了从婴幼儿型到老年型口服片的11种巨能钙产品,除了4种产品中过氧化氢含量为零,其余7种产品每千克的双氧水含量最低为1.04克,而最高值则达到了6.28克。农业部的双氧水检测数与巨能钙提供数据差314倍。
这下轮到消费者困惑了,不知道该信谁。真相如何,只有三种可能:第一,卫生部的结论对,而农业部质检中心的结论错;第二,卫生部的结论错,而农业部质检中心的结论对;第三,卫生部和农业部质检中心的结论都对。笔者认为,第三种可能完全存在,因为根据农业部质检中心的检测结果,11种产品中有4种双氧水含量为零,这也就不排除不同批次产品含量不同的可能。而卫生部的监督检查是在问题被媒体披露之后,也不宜排除巨能公司在此之后严加质量管理的可能。
不管是第一种可能,还是第二种可能,都意味着总有一家的结论与事实不符。
那么,不论是从公共安全、公众了解情况的权利、保护企业不受意外侵害考虑,还是从有关部门的权威性考虑,有关部门都应继续刨根问底,让真相水落石出。如果是第三种可能,则我们不仅仅需要知道检测的结果,更需要知道检测过程。
农业部的两次检测过程,媒体已有所披露。笔者注意到,对巨能钙系列产品含有双氧水的最初怀疑,来自一个神秘的举报人。这位神秘的举报人是谁,媒体应该为他保密,但他的后面有没有“同业竞争”之类的背景,媒体也有责任向公众进行交待。这不仅是对公众负责,也是对当事企业负责。同样,卫生部监督检测的过程如何,也是公众必须了解的真相,因为它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鉴于这些“未解之谜”,笔者说:我们还没有揭开巨能钙真相。而在事关生命安全的食品面前,公众面对如今这两个不同的结果,更多的人可能会选择“宁可信其有(毒)”的态度。显然,这对企业并不利。
此外,巨能公司一直不肯评价农业部检测中心的数据,并不断对其权威性提出质疑。据了解,保健品的评价、检测,包括安全性、毒性等,都是由指定机构做的。因而,巨能公司提出,农业部检测中心不在指定范围之内。但这样的说服力显然不够。
笔者觉得,通过巨能钙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与否,如果单凭一家说了算,它的风险实在太大,而民众不应冒着这样的风险。
童大焕(北京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