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长年在繁华地区乞讨的流浪人员往往是头天被劝走了,第二天又出现在街头。分管巡视、护送的警官何建春说,这部分人多数已将乞讨作为一种谋生手段,有的甚至在行乞期间形成以地区为特点的丐帮集团,乞讨人员一般一天能讨上100到200元之间,他们常常是“家外磕头、家里盖楼”。
所以即使他们中有人接受
救助,没多久他们就会重操旧业,甚至偷偷把救助站提供的免费火车票转手卖掉。在救助中,警官们曾经遇到这样一个让他们心中不是滋味的乞讨人员。一个40多岁的江西男子带着一个没胳膊的小女孩,他们通过当街“展示”进行乞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要了三四万元,不但身上揣着上万元的存折,还装着数百元现金。(2004年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当“乞讨”成为“致富之路”,它损害了什么?
它首先伤害了千千万万个普通群众一颗颗有爱心有社会良知的火热的心。“家外磕头、家里盖楼”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变相的欺诈行为,而且被他们欺骗的都是有爱心有社会良知的人们。正是这些千千万万个普通群众帮助了那些在“困境”中“挣扎”的“急需救助的人”。
在这些有爱心有社会良知的人群当中,有工人,有农民,有军人,有知识分子,还有学生、老人和孩子。他们有的手头稍微宽裕一点儿,更多的人生活也并不富裕。有的甚至也很拮据,但是,爱心又使他们不惜拿出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去帮助那些“急需救助的人”。当一颗颗爱心遭到了无情地欺骗,那是对爱心的最大伤害。
再者,骗子们用欺诈手段鱼目混珠在那些真正急需救助的人们当中,反而使那些真正急需救助的人们有时不一定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因为人们一旦发现有的“乞讨人员”实际上是在欺骗,那么爱心就会受挫伤,就自然会对其他乞讨者产生怀疑和不信任感,这又势必影响到救助事业。
特别值得人们警惕的是,乞丐“家外磕头、家里盖楼”是拿社会良知开涮。它污染了社会风气,是对基本的社会公德、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挑衅。它在某种程度上使社会良知陷入了频频遭遇尴尬的困境。这对“爱心事业”、“爱心工程”是一种伤害。
此外,比“乞讨”“致富”更可怕的是“乞讨”成为“致富之路”的“标榜意义”:瞧,只要昧着良心假冒“急需救助的人”伸伸手,就能不劳而获,迅速“致富”,这不失为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呢!这种可耻的“标榜”,无疑会引来更多的好逸恶劳的懒汉、骗子、道德败坏者加入到“乞讨”的行列中。此种丑恶的现象,不能不使我们警惕!
积极的健康的社会救助风气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来维护她,应当千方百计剔除那些腐朽的杂质,莫让一种善意的事业变了味!
【作者:黄山】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