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12月4日电 宁夏石嘴山市9名未成年人活埋一名中学生的故意杀人案日前已由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9名未成年人除未满14周岁的侯某某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刑期,其中主犯苏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月8日,年仅
16岁的苏某听说被害人小文(15岁,某校初中生)对人说他偷东西,便让他的朋友宋某、韩某某抽时间将小文带到大武口,准备将小文打一顿。3月9日13时许,宋某(15岁)、韩某某(14岁)和朋友刘某(16岁),将准备上学的小文强行拉进了一辆出租车,并拉到了位于大武口蓬莱饭店后的一间出租房内,小文被屋内的一群少年毒打一顿。 被打之后,正当宋某准备带小文离开时,苏某冲过去将他们拦住,并叫李某某(16岁)、陶某(15岁)、韩某某、刘某、姜某(17岁)、齐某某(15岁)和年仅13岁的侯某某乘出租车来到了大武口武当庙附近的一个山坳。在一片酸枣林中,苏某等将小文折磨致死并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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