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义 孔德宏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2日讯 从昨日起,烟台市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将芝罘区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20元调整到了260元。
自今年上半年起,青岛、东营、济宁、德州、滨州、聊城6市的23个县(市、区)相继提高了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幅度在20—30元之间。近
日,临沂、淄博、烟台等3市14个县(市、区)又相继提高标准。临沂市从156元提高到160元,已在10月1日起执行;淄博市从156元提高到190元,11月1日起实行。这是针对粮食、煤炭等价格上涨,我省为保障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需求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适当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在已核定补助数额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还适当增加了救济额度。青岛市将分类施保的范围从原来的孤老、孤儿、残疾人,扩大到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三胞胎、单亲家庭、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对这部分家庭每月给予100至230元不等的特殊生活补贴。该市市南区承诺:凡低保临时性困难家庭在遇到棘手事手头发紧时,区民政系统将为其提前垫付救济款。
另外,针对公共服务项目(水、电、煤气、交通等)价格调整情况,特别是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扬带来的取暖困难,我省青岛、烟台、淄博等7市相继对城市低保家庭和患大病重病的低收入家庭发放了100—150元的取暖补贴。部分市则规定困难群众继续享受去年的供暖价格,并对“三无”对象家庭,供热费实行全额补助,确保低保家庭正常过冬。
责任编辑: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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