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息 最近,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徐国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0万元,8000美元,接受礼金10万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
给予徐国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江苏省人大代表职务;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徐国健已于2004年6月被免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委员职务。
另据报道,经过扬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到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罢免徐国健的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新华日报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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