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校园凶杀事件,造成了惨痛的伤亡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就在11月25日午夜,一名男子持刀闯入河南汝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男生宿舍,对熟睡中的中学生行凶,共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凶犯。
4月29日上午,甘肃宕昌县一农民手持菜刀闯入羊古堆村小学,
在光天化日之下砍伤15名小学生,作案动机为报复社会;9月20日上午,一男子在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同样以菜刀为凶器大开杀戮,疯狂砍伤24名小学生,动机同样为报复社会;9月30日,湖南临武县广宜中心小学教师刘红文,突然持刀在教室和校园内行凶,共造成4名学生死亡,9名学生和3名教师受伤,据称凶手有精神病史。此外,今年还发生了多起幼儿园凶杀案。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觉察出一个危险的信号,那就是各种社会矛盾以极端的方式侵入校园,发泄在最缺乏防护能力的未成年人身上。而令人痛心的是,我们的教育系统对此还缺乏心理准备和实际防范能力,因此,每一次凶案都造成了触目惊心的后果。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但是,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用什么样的手段和制度来保护这些花朵,却是一个大大的难题。9月20日,莒县凶案发生当天,教育部立即召开了网络视频会议,要求建立“全方位的学校安全防护体系”。但是,我们看到,由于全国范围内校园安全基础过于薄弱,教育部的行政指令并没有得以贯彻实施,而是在现实中搁浅了,以至于此后又发生了两起血腥的凶杀案件,并且造成了重大伤亡。
为什么教育部的行政指令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首先,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领导们没有看到安全形势的严峻与紧迫,总以为“血案在别处”,而且事出偶然,决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其次,在广大农村和城镇地区,校园的治安力量几近于无,绝大多数学校都没有配备专职保安,至于排查、巡逻和所谓的“突发事件预案”更是无从谈起;由于这两大软肋的存在,任何脱离实际的行政指令都只可能在行政系统的内部循环,而不能充当广大学生的保护神。
从目前情况看,我们迫切需要一部带有强制性的学校安全法来构筑安全体系,针对城乡地区差异,以综合性的社会力量来拯救校园。从实践层面看,上海徐汇区在今年10月建立了覆盖全区13个街道、180余所学校的紧急报警体系,校园主要区域安置红外报警器,校内安装报警按钮,部分学校启动电视监控,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警方会在5分钟之内赶到校园,这套体系整合了学校、社区和公安方面的资源,呈现出现代化、电子化和立体防护的特点。美中不足的是,这套体系无法在农村和小城镇地区进行“复制”。而在农村地区,还没有出现可资借鉴的校园安全模式,这一点实在令人担忧。(蔡方华)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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