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23日向记者公布:中国银行北京的一个储蓄所里从所长到储蓄员的6名平均年龄不到33岁的女职工,在10个月内挪用了3000万公款同客户炒汇。她们几乎每天都往客户账户里虚存美元,炒汇后再用黑市价格买回美元平账,近1年时间里竟然没人发觉。
张如燕、蒋美芸、吴菲、闻如玉、童云分别
担任中国银行万寿路南口储蓄所所长储蓄员、复核员等。去年4月,储蓄所包括张如燕在内的全部5名员工停止工作,并被带到海淀检察院,该所已调走的一名员工也被带回。海淀检察院侦查员介绍说,银行稽核部门对该所核查时发现,张如燕等人利用前台储蓄员的职务之便,在没有任何现金存入的情况下,虚存美元或人民币到其控制的账户进行炒汇而从中牟利。
导致这些员工走上犯罪道路的是炒汇的胡某,他是储蓄所员工吴菲的客户。与吴菲等银行员工关系密切后,胡某提出合作牟利。检察官举例说,每天吴菲等人先通过银行临时账户“997”向其控制的个人账户虚存10万美元,然后用美元购买瑞士法郎,再兑换成人民币,最后用人民币从胡某处以黑市价购买10万美元平账。这中间通过买卖差价产生了数万元人民币的利润,而每次女员工只拿到2000元的好处费。
“两个人都干不了,只有三个人才能干得了。”检察官痛惜地说,如果储蓄所有一个员工不参与,就不会发展成这样的大案。按照银行规定,所长、储蓄员、复核员,本应互相监督,但该所5名员工彼此间非常熟悉,私人关系密切。因此,虽然在制度上有分工,但平时经常相互串岗,导致最初的个人犯罪无人监管,最终形成大规模的集体犯罪。复核员在每天的复核中都发现同事在挪用公款牟利,担任所长的张如燕也知道,但她们非但不制止,反而从中分一些钱。而这起窝案之所以被发现,还是女员工们赚钱的欲望太强了。案发当天,银行稽核人员通过内部系统发现有人在存钱,但当时还没到上班时间,这笔存款肯定是虚存。案破之后,除一人被判缓刑外,其他女员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挪用这么多公款,6名女员工一共只挣了5万元,大量的利润被黑市美元贩子拿走了,所以案发后女员工还想不通,觉得自己虚存的都是数字,并没有实际挪用公款。但检察官说,她们虚存的存款如果被实取,都会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侦查员介绍说,侦破此案时,他们了解到银行系统存在漏洞,虽然银行用制度进行保障,但互相监督的员工合伙作案时,制度就成为一纸空文,而系统上的漏洞就被大肆利用。因此,解决系统上存在的漏洞,银行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类似案例的发生。(文中人名为化名) (杨昌平)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