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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校中,绝大多数校领导都是从教学讲坛走到领导岗位的,之后也仍然继续兼任教授、教师或者学科带头人。这似乎是十分正常和普遍的现象。然而,伍新尧、潘甜美等省政协委员认为,这种现象带来
许多弊端,尤其是影响到领导集中精力抓主要工作,并在校内造成多方面不公平。因此。他们提出《关于高校领导不应承担原来专业的教授或教师责任的建议》的提案。近日,省教育厅在提案答复中说,将改革高校领导选拔机制,进一步明确校领导干部的定位问题,减少党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与学科重点人才培养的矛盾。
高校领导需要全力投入 两边工作难都理想
委员指出,广东要建设成“文化大省”,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每一间高校都面临着如何适应广东的两个文明建设、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把学校办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大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等许多艰巨任务,大量的问题需要深入调查,许多课题需要研究。所有这些工作都要高校的领导集中全力去学习、进行研究、付诸实践和认真总结。
目前我省高等学校的校级领导人员中,大部分原来所从事的专业都不是管理专业或教育学专业。因此,对于原来只是从事教育工作和科学研究的校领导来说,有责任提高自己全面素质,要成为一个高水平的教育家,而且十分需要创新精神和献身精神。而要求他们同时要在两个或以上的不同学科上都能做好工作,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在某个方面不理想,甚至在两个方面都不理想,对事业造成损失。
校领导任教授弊端多多 对其他教授不公平
委员们还认为,除以上原因以外,校领导继续承担原来专业的教授责任时,会带来许多不利的后果,特别是对师生都不公平:作为校领导的教授,因工作关系接触上层各个部门的领导机会多,因而有更多更快的信息,也因较好的关系而更加方便获得各种科研基金;在国内发表论文和获取其他一些成果等方面,都比其他的教授存在不公平的基础;
校领导如果又是某个专业的现职教授,在进行本校的学科规划、拨款、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许多方面,难于防止出现有意或无意的偏见,不容易达到公平、科学;
作为校领导的教授继续在原来的科室承担日常工作,会增加学校各级领导治校的难度,对有关院系的工作会有不正常的干扰,相关院系领导人难于独立自主地思想和工作;
再则,对于担任校领导的教授,业绩考核难于落实,在师生中变成一个特殊阶层,不利于树立良好的榜样。
因此,委员们建议,原来是教授的同志在担任校级领导期间,不作为教授承担科研基金负责人,不招收研究生,不安排本科教学任务;但可以举办讲演、讲座,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可以保留原来的职称,在不担任领导职务时即恢复其原来职称的全部责任和相关考核;在担任校级领导职务期间,不受理申报晋升原来的专业职称。另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安排每一位校领导每年有1-2个月的教育和管理专业的学习培训机会。
高校领导的定位应更加明确 应尽可能减少人才培养矛盾
11月初,省教育厅对该提案作出认真的答复,认为委员们分析了高校领导“双肩挑”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近几年,省教育厅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是,由于高校领导岗位及其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校领导“双肩挑”是个普遍的现象,由此出现的问题也是必然的。省教育厅分析说,的确有不少高校的领导是学科带头人,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这种现象提高了高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带动学校专业建议水平的提高。但是,如果他们过多地投入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的确会影响履行校领导的职责。今后,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改革校领导选拔机制,进一步明确高校领导干部的定位问题。尽可能减少党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与学科重点人才培养的矛盾。
省教育厅认为,高校领导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管理上,但对于校领导能不能申报原来专业职称的问题,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对委员关于“双肩挑”的校领导只作为校级领导者身份接受考评的建议,省教育厅觉得很切合实际。目前,除了现行的年度考核、届中、届满述职、民主测评、向职代会述职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外,如何建立更科学的考核机制,有关部门一直在探索之中,他们希望委员们就如何提高对高校领导干部考核的实效性提出建议。
另外,我省将加大培训高校领导的力度。这一工作已经列入省委的干部培训规划,每年都输送高校领导到省委党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外专题研讨班学习培训。
(记者 林亚茗 实习生 黄晓雯 通讯员 刘国贤)
特约编辑:张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