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怀疑儿子非自己亲生,市民张先生离婚后觉得自己抚养费交得“冤”,把自己15岁的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儿子并非自己亲生。DNA鉴定结果打消了张先生的顾虑,他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市北法院昨日裁定,准许张先生撤回起诉。
张先生和妻子婚后生下儿
子小峰(化名),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张先生与妻子离婚。在办理离婚申请手续期间,张先生曾提出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因没有提供证据,没有被法院采纳,去年年底,法院判决准许张某二人离婚,儿子小峰由母亲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张先生越来越觉得儿子和自己长得不像,以前别人开玩笑时说的“你儿子怎么不像你”一类的话,张先生觉得有道理,他认为自己支付给儿子的抚养费交得“冤枉”,于是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15岁的儿子小峰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小峰是否自己亲生。
法院在受理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后,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做亲子鉴定,法官陪同张先生及小峰到司法鉴定部门做了鉴定,最终的DNA鉴定结果显示,小峰就是张先生的亲生儿子。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张先生在拿到鉴定结果后,高兴得合不拢嘴,冲着法官连说:“这就好,这就好。”(记者
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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