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香见到远道而来的法官双膝跪地。 |
|
儿子刚大学毕业就被“熏”死的临沂夫妇昨天从市北法院执行局局长手中接过执行款的一瞬间泪如泉涌 |
|
|
上图:这对夫妇以卖豆腐脑为生。 |
昨天,临沂市临沭县临沭镇孙蒿科村村民邢秀均、赵子香从市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洪岩手中接过4万元执行款的一刹那,泪如泉涌。这些钱是他们儿子的偿命款,里面掺着太多痛苦的回忆。
4万案款来之不易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随同市北法院的11名法官驱车千余里赶到临沂市,为两名申请人送去了刚刚执行回来的4万元案款。途中周局长讲述了这个案件的经过。
儿子命丧问题房
2002年,邢秀均、赵子香的儿子邢自伟从山东轻工业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了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因无固定房子居住,他只好暂时在青岛农药厂招待所单身宿舍211租住。他的楼下住着另一个住户,这名住户是从张某夫妇手中租借的房子,楼下房子因年久失修,墙壁上有许多裂缝和漏洞,并且与烟道相通。2002年12月27日晚,211户房屋楼下的109户住户在屋内用煤炉取暖,煤烟从211户墙壁漏洞中流入,致使邢自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法院判赔十三万
2003年6月,邢秀均、赵子香两人以房产的所有人和管理者怠于管理、疏于维修,且未将安全隐患告知租住人为由,将青岛农药厂法定代表人范某和青岛农药厂招待所管理者张某告上法庭。经市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房屋烟道墙壁有多处瑕疵,却出租给他人居住,且没有对房屋采取维修措施,对受害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依法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邢秀均、赵子香两名原告医药费、死亡补偿费、扶养人生活费(包括诉讼费)等,各67191.25元。法院判决后,被告之一的青岛农药厂提出上诉,经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讨钱跑了20趟
可是,法院二审判决后,两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两年来,赵子香先后由老家往返青岛20多趟讨要钱款,每次仅路费就花费百元。
因家境贫寒,赵子香每次来青岛时,不舍得住正规的旅馆,只花费15元住在四方区长途汽车站桥洞下的小旅馆。为省钱,她每次都是从长途站步行到市北法院和中级法院。
两次被拘被告服软
今年5月14日,市北法院执行局在接到邢秀均、赵子香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特事特办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农药厂已破产,正在清算中,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夫妇追加为被执行人。因该两名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还款义务,10月11日,两名被执行人被市北法院依法拘留15天。期间,两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妨碍法院执行,又被市北法院依法追加拘留15天,见到法院“动真格的”,两名被告终于交出了4万元的赔偿款。目前,被告承诺,其他案款将在3个月内还清。
“这两口子可怜啊!你想想两个农民全指望儿子生活,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一个大学生,刚到了享福的时候,却遇到了这样的事,多难受啊!”昨天,跟记者介绍情况时,周局长面色沉重。
申请人含泪跪地上
下午,记者一行刚进了邢秀均家的外院,就闻到一股豆腐香。走进门去,记者看到院子里除了一架卖豆腐脑的人力车外几乎什么也没有,房间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
得知法官是给自己送钱来了,54岁的邢秀均和56岁的妻子赵子香双膝跪地、泪流满面。“大哥,别伤心,我们一定会帮你们讨到公道的,剩余的案款,我们也会尽快督促张某交齐。”周局长越是劝说,两人越是伤心。
赵子香握住周局长的手说:“我们靠卖点豆腐脑培养出了一个大学生,本指望他给我们养老,现在也不可能了。”说到这里,记者看到邢秀均流下了两串大大的泪珠(题图)。
本版撰稿摄影记者 张毅民 通讯员 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