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近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目前我国已有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开始封闭运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河南近期也决定将于12月1日开始这项工作。
根据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方案,在这四个省份,市场销售的主要是含10%乙醇(体积比)的车用乙
醇汽油,在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和社会加油站里,车用乙醇汽油正在取代无铅汽油。预计年底前东三省车用乙醇汽油的市场覆盖率达到80%以上。湖北、河北也将在未来数月内逐步在部分地区扩大试点。
目前,国家对燃料乙醇的生产实行财政补贴政策。车用乙醇汽油与无铅汽油“同升同价”,有的地方为了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价格还比无铅汽油价格稍低,因此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据介绍,总的来说,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汽车油耗变化不大,动力性也基本不变,但尾气排放有较大改善,一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0%以上,碳氢化合物的排放下降10%以上。普通汽车不用改装就可以直接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国家的一项战略举措。从2002年6月30日起,在河南郑州、洛阳、南阳和黑龙江哈尔滨、肇东5个城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并实现了预期目标。2004年2月,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决定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省及湖北、山东、河北、江苏部分地市范围内逐步扩大试点。到2005年底,这些地方要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其它汽油(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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