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利益,山东省即墨市一位农民竟然打起了用工业盐假冒食盐的主意。日前,山东省即墨市的检察官们深查细挖,终于挖出了这家制造假盐的黑作坊,包括涉嫌以工业盐假造食盐、伪造商品包装袋以及倒卖工业盐的盐务工作人员在内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暴露出来。
为谋利,工业盐炮
制成食盐
小心!大排档公然用工业盐做菜
今年春季以来,山东省即墨市通济办事处西元庄村的村民发现曾经一度被荒废的一处部队空房突然间红火起来,一包包货物被神秘地运进运出。两个月后的一天,一个电话打进了即墨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有热心群众举报称“西元庄村有人用工业盐加工成食盐销售”。
这个举报的内容虽然不属于检察院受理范围,但检察官们没有简单地移交给公安机关。他们循着举报线索,对那处突然热闹起来的部队空房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了即墨市普东镇村民黄克团涉嫌生产伪劣食盐的蛛丝马迹。随即,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当天,即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正在非法加工食盐的黄克团夫妇落入法网,房间内堆积成垛的工业食盐证实了举报内容的真实。经过详细清点,除查扣热和机等生产工具外,执法部门共在黄克团处查扣50公斤装工业精制盐753包、假造的500克装加碘精制盐115包,共计40余吨,同时查缴“雪花”牌加碘食盐包装袋7万个,其中工业盐外包装袋上清楚地印有“不得食用”警醒字样。面对公安民警,黄克团交待了“工业”食盐触目惊心的出炉过程。
早在去年下半年,从事小商品经营的黄克团夫妇就不满足于一元一角地挣钱了,奢望着快速致富。由于长期搞小商品经营,黄克团深知工业盐与食盐之间价差的悬殊,打起了“生产”食盐的小算盘。工业用盐的进货渠道控制非常严格,《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工业用盐实行严格的购买和准运证制度”,同时明确了国家对食盐专营的体制。然而,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黄克团已经顾不了许多了,通过关系,他联系到了工业用盐的货源。确定了可靠的货源后,他在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和即墨市结合部的西元庄村租用一处闲置的部队用房,又以进行家庭小食品加工经营为名,购置了三台热和机,一台封口机以及台秤等生产工具,黄克团的亲戚以及民工等几个人受雇加入进来,一个食盐黑作坊没几天功夫就搭建完成了。
很快,上百吨的工业用盐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入即墨市西元庄村的这处部队空房,随后又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知名品牌加碘食盐。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自4月起,黄克团先后三次从潍坊市一家公司下属的氯化钠厂、硫酸钾厂以每吨260元至275元不等的低价购入工业盐190吨,这些盐全部被装入500克一小袋、50小袋一大包的“雪花”牌加碘食盐的包装内,截至案发时已售出150吨,相当于500克袋装食盐30万袋,黄克团从中谋取不法利润15万元。
数量如此之大的工业“食盐”一下子投入市场,而且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按理说,将不可避免地引起怀疑。进货的个体批发商贩虽然都或多或少地知道国家食盐专营的相关规定,甚至一部分商贩已确知这批食盐有问题,但没有一个商贩能逃脱高额利润的诱惑,他们纷纷大批量购进,主要销往农村市场。这些工业用盐含有亚硝酸钠、碳酸钠、铅、砷等剧毒物质、只需少量摄入就会导致中毒、大量摄入则将危及生命,就这样流入了许多农村家庭的厨房,成了不可预知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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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得逞,幕后还有支持者
黄克团涉嫌非法经营食盐一案被侦破后,公安机关很快向即墨市检察院提请对黄克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已经直接参与了此案的引导侦查,受理案件后,又针对案中尚存疑点,先后三次提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面审查。一个被忽视的细节——包装袋的来源——就此浮出水面。
黄克团非法经营食盐案发后,市盐务管理处依法查扣7万个“雪花”牌加碘食盐包装袋,经青岛冠海盐化有限公司技术人员鉴定,均系假冒他们公司的包装物。生产这批包装袋的厂家已经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构成刑事犯罪,而公安机关并没有对此进行立案侦查。检察官们经过对黄克团的提审,确定了山东省胶州市胡某的犯罪嫌疑。7月6日,即墨市检察院再次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当天,公安机关就对涉嫌制作8万个“雪花牌加碘食盐”假冒包装袋的胡某刑事立案。此后,胡某案件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件,由山东省检察院挂牌督办。
《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合同定货;其他用盐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统一经营,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购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购进盐产品。”此外,《条例》还明文规定:“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按规定实行直供用盐的运输实行通行证制度”,“用盐单位使用的各类产品,必须专盐专用,不得擅自转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剂使用的,须经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这样严格的规定却没有阻止黄克团这个普通农民的发财计划,会不会还有幕后支持者潜在水下?检察官又在心中打起了问号。
检察官开始针对黄克团百般回避的工业用盐的来源问题,重点加强了外围摸查和提审力度,隐藏在执法部门内部的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揪了出来。经查,作为黄克团非法经营的上线,潍坊市盐务局稽查支队陈某某以每吨260元至275元的价格向黄克团非法销售工业盐,陈某某被即墨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依法批准逮捕。潍坊市盐务管理局某部门负责人童某某为黄克团开具了工业用盐准运证,导致大量工业盐在盐务管理部门的眼皮底下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童某某是否涉嫌犯罪做进一步侦查。
假货猖獗,农村消费变“消废”
近年来,随着城市消费者对商品质量要求的提高,打假意识逐渐增强,假冒伪劣商品的市场开始向农村转移,问题商品甚至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屡见不鲜,肆意横行的假货已经严重挤占了正规商品的市场份额。而农村市场相对分散、偏远,行政管理难度增大,农村消费安全问题日益显露出来。
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猖獗,一方面迎合了农民收入偏低、图便宜的心态,另一方面,伪劣商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对假货泛滥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检察官在对这起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发现黄克团的造假心态就非常具有代表性。直到被检察机关批捕之前,黄克团还自以为其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应由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作出处罚,处罚方式也不过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执照等几种,而制售伪劣产品所产生的巨额利润,足以驱使他们在受到处罚后另起炉灶继续干下去。同样因为处罚措施较轻,致使少数农村商贩知假售假,为假冒伪劣商品的横行提供了空间。
青岛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建中指出,当前急需促进农村质量意识的提高,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做好农村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避免以罚代刑、以管代刑,通过法律手段,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村假冒伪劣商品屡绝不禁的现象。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