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高校2005年自主招生工作近日开始。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高校已陆续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
从2003年开始,一个新名词逐渐汇进我国高考制度的实践中—————自主招生。当年我省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5所高等学校也参与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但是去年在教育部公布的试点名单中没有我省高校。去年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28所高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根据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要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 据悉,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分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中学推荐的名额已经发到有关学校,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个人自荐可在北大、清华招生网下载申请表进行报名。今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清华大学为11月30日。这两所学校规定,被选拔认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下20分,即予以录取。(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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