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沉寂1个多月后,刘亮又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日前,浙江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上海某媒体告上了法院。据悉,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悉,吉奥公司在起诉中称,今年9月24日,该媒体发表了标题为“宝马案主角刘亮又遭设局?”,副标题为“浙江企业:嫖娼时财物被
抢刘亮:故意栽赃让我走人”的报道。吉奥公司认为,该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并在起诉书中具体指出了5处。包括:文章的标题和副标题中的“又遭设局”、“故意栽赃让我走人”;文中提到刘亮的父亲说的“儿子不会干见不得人的事”一节中的相关事实;还有文中内容“昨日下午,该企业负责人告诉刘亮,说他损害了企业的名誉,要求他马上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同时让刘亮赔偿违约金以及拍广告片所花费的30万元费用”等。
吉奥公司认为,这些内容是失实报道,虽以他人陈述的方式进行记述,并对原告称谓以“公司”、“台州一家汽车公司”、“某汽车公司”、“他们”等形式出现,但其内容本质把原告描绘成“设局、栽赃、失信……”之企业,诋毁了原告业已建立的良好社会形象。
据吉奥公司称,9月28日,该公司曾委托律师向该媒体发函交涉,并要求在收函后5天内作出书面回复,但直到起诉之日,未见被告回复或采取有关措施。据悉,此次起诉,吉奥公司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该媒体或全国性的报刊、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8万元。 记者
程超
郑雪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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