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水平,教育部已宣布成立部属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评估中心将每五年对全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进行一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周济说,为了保证评估的公证性,将对评估学校实行免费,由教育部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评估工作。与
民间带有商业性质的大学排行榜不同,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作为政府机构,它所发布的数据将不实行排行榜,只是全面客观地公布评估的数据,以体现全面、科学和准确。
有关人士称,评估中心的建立和教育部对高校实施五年一轮评估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
据介绍,到2003年底,教育部共对全国296所本科高校和26所高职院校进行了教学工作评估。同时,教育部还开展了高校学科专业教学选题的评估试点工作。
我国现在本科高校644所、独立学院300余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900余所。按照五年一轮计算,每年要评估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200所左右,同时每年抽查已参加过评估的高职院校50余所,总计250余所。通过大面积、连续轮回的评估方式,建立制度化的评估制度,以保证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
其中,本科学校的评估由教育部直接组织,高职院校的评估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育部进行抽查。或由各校上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育部每年统计公布一次,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育质量。
这些数据与五年一轮的评估工作结合使用,专家进校时首先检查学校上报的数据是否真实,如果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即实行单项否决制将学校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11月8日《工人日报》陶映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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