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8日电(记者黄湘宁)8日,南京大学参加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约500名工作人员在保密协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近几年来,随着报考研究生人数的逐年增多,考试过程中的安全涉密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受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每年都要对研究生进行自主招生,
2005年预计招生2300名左右。这其中由学校自行命题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有140多门,复
试考试科目有200多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涉及到入学考试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审核、印刷、分装、保管等环节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个环节。
据了解,南京大学的保密协议书,除了要求被校方聘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的工作人员填写保密誓词外,还要求所有参与人员,今年没有亲属报考南京大学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同时规定所有受聘人员在保密期内,不得接受如编写复习材料、参加讲座、研讨班或者以变相形式泄露、传播等涉及保密内容活动。若受聘者被发现和证实有违背保密协议行为时,学校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请调查和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保密协议也对聘请单位南京大学做出了相应规定,要求校方在聘请工作人员时必须直接或者委托推荐单位对受聘人进行保密教育,并明确受聘人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任务、职责及保密期限;保密期间,必须对受聘人员的身份和工作对外保密,如果受聘人发现聘用单位和个人在保密期内泄露了其身份或工作内容,可以对聘请单位或其上级机构提出追究责任的请求。同时,学校还应该根据受聘人员参与涉密工作所承担的任务按照规定付与相应的保密费。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涉密人员所签订保密协议能够得到真正落实,南京大学在保密协议书中还明确规定,所有受聘人员在受聘前,必须认真阅读保密协议中的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决定,并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接受聘请或者拒绝受聘的选择,以充分显示签订协议的自愿原则。(完)(特约编辑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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