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难以“消肿”,不能简单地责备乡镇,也需从上级机构找找原因。尽管大规模的干部“下派”都有其意义和理由,但是,这与乡镇机构改革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一致
日前有关乡镇机构改革的两则消息,耐人寻味。
一则题为《我乡镇机构平均超编2至3倍》的消息说,我国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
构16个,人员平均58人;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19个,人员290余人,超编严重,导致农民负担重、乡镇财政困难等突出矛盾。
另一则题为《39人养活一个吃财政饭的,派出1万名干部到基层》的消息说,中部某省会城市财政供养人数高达28万余人,“吃财政饭的”人口比例数倍于高收入国家,而且大大高于南京、杭州、青岛等城市。该市决定“进行最大规模的干部下派计划”,两年内下派1万名干部到农村、企业和社区工作。
两则消息,说的都是机关“吃皇粮”的太多,需要大幅度减少冗员。但是,后一则消息让人对乡镇机构能否顺利“消肿”,感到些许无奈。
机构改革进行多年,先是有国务院对各部委的“三定”方案,然后是各省区市的跟进实施。2001年开始,全国市、县、乡三级机构改革开始稳步推进。当时就有专家断言,所有机构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最为艰巨。
难就难在人员分流安置。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各地绞尽脑汁,先是税费改革,收紧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的口子,然后是分流冗员,精简机构,各地撤并乡镇的工作如火如荼,仅江苏省的乡镇数量就减少了三成。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江西彭泽、安徽宿松等地甚至曾采取近乎悲壮的手段———抓阄,来分流干部。
尽管如此,在乡镇机构改革进行3年多的今天,全国乡镇机构仍然超编严重。何故?
我以为,原因之一,市、县两级搞机构改革、分流人员都有下级单位“托底”,乡镇分流人员不但无“底”可“托”,而且除了每年按计划吸纳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外,还要接受上级机构“分流”、“下派”的干部。在按期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又要服从上级安排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乡镇机构改革往往流于形式,甚至阳奉阴违玩数字游戏。安徽凤阳县某镇就是一例。据新华社记者调查,这个镇经历两次“精兵简政”,干部总数却由改革前的95人“精简”到了116人,而镇里给上级领导的汇报材料中称“机构改革大见成效”。
因此,乡镇机构难以“消肿”,不能简单地责备乡镇,而应更多地从上级机构找原因。
近年来,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如期完成机构改革的阶段性目标,许多地方都习惯于像某省会城市一样,大规模向下级机构和部门分流人员,让基层为市级机构改革“托底”。尽管这样的“下派”都有其意义和理由,但笔者以为,这样的做法与乡镇机构改革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一致,也无益于整个机构改革的大局。无论这些人员属于哪一级财政供养,只要财政供养人员的绝对数量没有减少,“吃饭财政”的状况就难以根本改变,农民负担就难以彻底减轻,也就违背了“通过改革和精简,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初衷。邓建胜
《华东新闻》 (2004年11月08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