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家饭店将胎盘引上餐桌,胎盘是饭店老板从医院买来的。医院和餐馆如此的“营养联动”,让卫生行政部门掉入了法律的缝隙——
出售胎盘:主人是否知情同意
新华社据报载,有人曾对胎盘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餐馆老板说:“胎盘是花钱从医院买的。吃之前,我不但要给你们验
胎盘真假,还会把胎盘的化验单预备好,顾客不信还可以到医院查。”
媒体对此说作了调查,事实果然。
然而,看上去似乎手续齐备的胎盘却缺乏一道最基本的手续——胎盘的主人,那些产妇是否允许并授权医院出卖她们产下的胎盘?对医院和餐馆如此的“营养联动”,曾在医院生产的产妇们,是否知情同意?如果是产妇们只授权医院销毁自己的胎盘,医院却把这个胎盘出卖牟利,是否违背授权人的根本意愿?
胎盘的归属权到底是谁的,如果是产妇的话,医院有没有权力把别人的东西卖掉。记者把电话打到卫生部,卫生部有关人士说:在讨论呢,我们在热烈讨论,但关于胎盘是否可以上餐桌的问题结论未出。结论未出的原因,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们尚未在法律上找到严丝合缝的解释,胎盘到底算什么呢?如果把胎盘解释为人体组织器官,那么它将被严格禁止买卖;如果把胎盘解释成医疗废物,那么它将与用过的一次性针头等并肩受到粉碎焚烧等处理。
但卫生部和哈尔滨当地的卫生部门初步确定的是,医院把胎盘作为商品出售或出让,必须经过产妇同意。(朱玉)
编辑:魏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