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昨日举行 本月16日开始供热新价格明年起执行
核心事件
昨日,我市召开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从明年1月1日起,市内四区居民用户集中供热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4元,从今年
起,采暖期由现行每年的11月2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今年年底前一段时间的采暖用热仍按原价格收取。
供热价格调整有因
我市市内四区现行集中供热价格是1996年确定的,至今已8年。几年来,由于原材物料价格提高和人工费用增加,集中供热成本大幅度提高。特别是今年以来,原料煤价格大幅度上涨,截至目前,原料煤平均进价每吨达500元左右,同比翻了一番,给供热单位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同时,今年起我市供热时间延长了10天,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供热成本,影响到供热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另据了解,我市现行集中供热价格与外地相比明显偏低,如果按130天供热期并将居民类计费面积统一折算为使用面积,我市为每平方米20元,比济南市的21.7元低7.83%,比烟台市的23.9元低16.32%,比威海市的24.92元低19.74%,比大连市的23.11元低13.46%。目前,济南和烟台市已分别出台了供热价格调整措施,其他部分地市的热价调整也正在研究之中。
为有利于供热企业的发展和满足用热户的用热需要,参照外地现行集中供热价格水平,我市决定对现行集中供热价格作适当调整。
“公寓类”用户划归“居民类”
此次供热价格调整首先简化了用热户分类,将原先的“居民类”和“公寓类”用户归并为“居民类”用户,将原先的“部队、机关、学校、医院类”与“工商企业类”用户合并为“其他类”用户。计费方式仍为居民类用户按使用面积、其他类用户按建筑面积计费。
每平方米热价上调4元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市内四区“居民类”用户冬季用热价格由调整前采暖期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0元调整为24元(含室内设施维修费0.75元);“其他类”用户按面积计费的调整为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4元,按流量计费的调整为每吨蒸汽123元,按热量计费的调整为每吉焦49元。同时新定转供热单位集中供热结算价格,按流量计费的为每吨蒸汽113元、按热量计费的每吉焦45元。
另外,从今年11月1日起,市内四区各集中供热企业对外供应的生产用热(包括非采暖期用热)价格统一调整为:按流量计费的每吨蒸汽123元,按热量计费的每吉焦49元。
供热收费分两段计算
我市调整后的冬季采暖用热价格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采暖期用热仍按原规定价格执行。我市今冬整个采暖期的热费收缴将采取两个时间段分别计费、加总后一次收取的办法。
教你计算今冬供热费用
具体的折算计费标准为:今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共46天的折算计费标准为原“居民类”用户(按使用面积)7.02元/平方米、原“公寓类”用户(按建筑面积)6.97元/平方米,明年1月1日至4月5日共95天的折算计费标准为所有“居民类”用户(按使用面积)16.17元/平方米。以原“居民类”用户为例,今冬整个采暖期的热费可以通过“7.02元+16.17元=23.19元,再乘以居民家中使用面积”来计算。
另外,原“部队、机关、学校、医院类”用户(按建筑面积)今年年底前折算计费标准为7.72元/平方米,原“工商企业类”用户(按建筑面积)今年年底前折算计费标准为7.59元/平方米;明年调整价格后,所有“其他类”用户(按建筑面积)的折算计费标准为16.17元/平方米。
万余贫困户取暖有补助困难家庭分四个级别,每户每年分别获助150元和100元为减轻煤炭价格等上涨对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我市决定给予市内四区低保中A类家庭(特别
困难家庭)每户每年冬季取暖补助150元,B(长期救助家庭)、C类(限期救助家庭)和患大病重病的低收入家庭每户每年冬季取暖补助100元。据了解,目前我市A、B、C类家庭分别约有1910户、4355户和9926户,共16000多户。
供热收费标准调整后,用户最关心哪些问题?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20多名市民整理出四大疑问。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公用局有关负责人一一做出了解答。
不想用热需提前申请
问:市民不想用热怎么办?
答:不想参加集中供热的用户,在供热前一个月需向所在供热公司提出申请,供热公司将改造其供热管道,以免影响其他用户供热。再开通,也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但如果市民今年不想用热,又没有一个月时间提出申请,就只有继续使用,等到明年再向所在供热公司申请停用。
厨房也要缴纳供热费
问:厨房阁楼和阳台怎么计费?
答:我市供热收费按房屋使用面积收取,户内使用面积包括厨房使用面积,所以厨房也要缴纳供热费,供热期间厨房温度若达不到10℃,可以按半价退费;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和地下室,其房产证及文书中标明使用面积的按面积计费;未标明的,按地面使用面积一半计费。计费标准依照现行规定执行。
另外,带隔墙的阳台不收费,带隔墙但是打通的按使用面积半价收费,没有隔墙的阳台要全价收费。
温度不达标半价退费
问:温度不达标可退费吗?
答:用热户室温若不达标,可与供热单位联系,如经过测温后,确实达不到相关要求,那么就按不够的面积和不够的天数半价退费。
用热漏水快拨热线电话
问:用热漏水怎么办?
答:居民家中若发生供热问题,可直接拨打供热单位的服务电话,这样可以保证供热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
市区供热单位24小时服务热线及抢修电话
热电集团:96111,泰能集团热电公司:96111,开源集团:东部热力5731408;后海热电4628433,4628292(抢修),浮山新区热力公司:8756162,青岛亨通达热力厂:5821724(热线);5835003(抢修),青岛东盛三江供热站:2729392,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3648208,青岛双星集团热力厂:2671377,青岛海天联片供热站:3866552(热线)、3867124(抢修),青岛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5951363(热线)、5951407(抢修),青岛金湖热力公司:5810404,青岛铁路建安实业总公司供热分公司:2979666(热线)、2977761,青岛山花园供热站:2962277转8002,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8082645(热线)、8082825(抢修),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3722112转3847,青岛新兴换热公司:5822851,海洋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2032485,青岛染织一厂换热站:96111,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8903112,监督部门:市96111服务中心;市供热办公室573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