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有报道说,今天起房产中介公司不能再收看房费了,但我到中介公司一问,他们说还要继续收。中介公司这样做对不对?”昨天,市民苗先生给本报打来了咨询电话,记者就此采访了解到,有关不再收取看房费的新规定是北京市制定的,并非全国性的法规,目前青岛的看房费还不在“叫停”的行列。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11月1日起将有一批新法规实施,其中包括中介公司不得再收取看房费等合同约定外的收费项目,但消息中没有交待新规定的出处。记者昨天在接到市民的电话后,采访了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对方称目前都没有收到相关部门要求执行该规定的通知,各中介公司仍然在收取看房费,标准为看一次房10元、交30元可多次看房。
那么这条消息是不是空穴来风呢?记者随后通过“千龙网”终于查到了消息的源头:原来,北京市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在这个自律规则中,设置了不少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禁区,其中包括在服务中不能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但该规定只是北京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在其会员中实施的一项规定,并没有普遍性,尚不可能在青岛同步实施。
但有关人方面认为,虽然这项新规定远在北京,但房产中介的自律问题也应当引起岛城房产中介业的关注,如何提高服务的规范性、如何使购房者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值得中介业界思考。(记者芦智峰)
特约编辑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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