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地下室不收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早报讯
从今天起,省物价局、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开始执行。办法中规定,今后车库、地下室不能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代收的各种费用,不能向居民收取手续费。
从今日起实施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中规定,业主有权通过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另外,办法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房产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车库、储藏室、地下室等处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收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不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而应当向供水、供电等企业收取有关费用。(本报记者)
特约编辑:广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