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黄靖涛)随着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急剧扩大,我国一些大城市居民已经悄然成为高负债一族,北京家庭的家庭债务比例高达122%,已经超过了2003年美国的家庭债务比例115%。专家指出,大城市的家庭高负债主要是高房价引起的。
金融债务比率是衡量家庭债务负担的指标,等于家庭债务余额与家庭可支
配收入之比,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刘建昌撰文指出,根据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计算,上海家庭债务比例高达155%,北京、青岛、杭州、深圳、宁波等城市家庭债务比例分别达到122%、95%、91%、85%、79%,天津最低为44%。
刘建昌指出,我国家庭债务的主体是以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按揭贷款为主的个人消费信贷。我国从1998年开始大规模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几年来,个人消费贷款余额急剧扩大,到2003年末已经达到15736亿元,今年6月末已经超过17000亿元,比1998年扩大20多倍。
据了解,近十几年来,受上世纪80年代之后的低利率和低通胀的影响,美、英、日等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家庭债务也翻番有余。这些债务主要是住房按揭和信用卡,在美国和英国,住房按揭占家庭债务的75%左右。目前,美国家庭债务总额已经超过9万亿美元,而在1990年还只有3.72万亿美元。
刘建昌进一步指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主体是住房按揭贷款,而大城市的家庭高负债主要是高房价引起的。以上海为例,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的价格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54倍,而国外一套住房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为:德国11.41,英国10.3,意大利8.61,法国7.68,美国6.43,连在一般人认为人均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日本,这个比例也不过是11.07。可见我国一些大城市的房价高到了何等程度。
虽然北京家庭的债务比例数据高达122%,但是刚开业的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部高级主管温云燕说,不能简单以工资条或者完税凭证来判断北京人的还款能力,因为北京人隐性收入所占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大。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