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
但一些人却把欠银行的钱不当回事。不久前,中国建设银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想出了一个讨债的新招,他们把欠债人的名字登在了报纸上。
记者:我身后就是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几天前,它和建行一起,花了上百万的广告费,用了22个版面,把一份5300多欠债人的名单
就登在了我手里的这份报纸上。
在这份报纸上,借款人的详细名称,合同编号,和担保人都一一刊登出来了。有的担保公司担保的欠账多达几百笔,有的欠款人一个人欠下了多笔帐。这里面八成左右的欠款集中在个人房贷、车贷和信用卡方面,而欠款总额在100亿以上。
对于这份催收公告,建行方面表示,由于债权已经转让给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登公告通知欠债人是法定程序,但催收是信达公司的事。
随后在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但表示具体的催收工作将在下一步启动,而且最快在下个月,中行的欠债黑名单也将用同样方式向社会公布。
用“黑名单”追债是否侵权引发争议
四五千人的大名单见报,引起的反应截然不同。有人表示,要抓紧还钱了事,也有人认为这样披露自己的隐私,伤害自己的信用,很不妥当。
记者来到一家被登报披露的担保公司,这位负责人看着记者拿来的报纸,说正在想办法还钱。
某担保公司负责人:报纸看到了,我们也在想办法。但借款人都找不到了,估计还得拖一段。
而另一些不愿接受采访的欠债人表示,欠钱还钱就是了,用登报来伤害我的整体信用,侵犯隐私,是不妥的做法。对此,法律专家谈了自己的看法。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建平:从现有的立法条件来看,法律上并没有,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双方在缔约的时候,有一个对另一方的债务或债券情况有保密的义务的情况下,一方对事实做出的披露,并不当然地构成对他的侵权。换句话说,从道义上说,似乎对他形成了一个不利的局面,但这只是个道义问题,是个商业道义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专家介绍说,在国外,披露黑名单的方式很少见,因为它们的信用体系完备,黑名单公布将给欠债人的信用,以致企业存亡造成致命打击。而目前国内信用体系缺失,因此债权人公布黑名单的无奈之举在今后可能还会更多出现。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