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文娱专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中央电视台知名品牌《同一首歌》栏目在贵州省玉屏县遭遇了“冒牌”:连日来,
北京来贵州的一家文化公司,在玉屏县大做宣传称:2004年11月7日晚,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将在该县玉中体育场举办一唱大型演唱会。对此,央视《同一首歌》导演孟欣和制片人阿彪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剧组人员透露,他们根本就没有在玉屏县演出的立项,主办单位擅自以《同一首歌》名义、标志进行广告宣传,组织演出,这是严重的侵权和欺诈行为。孟欣他们已请贵州省公安厅查处此事,并追究法律责任。
玉屏:不知有人假冒
前天,记者通过传真件看到了一份玉屏县人民政府与北京某文化公司签订的《同一首歌》演出合同,这份正规的合同上写明:11月7日,北京某文化公司收取了玉屏县人民政府总演出费用450万,演出明星有郭富城、周华健、沙宝亮、SHE、蔡国庆、徐怀钰等20多人,总导演为孟欣。合同还规定了双方20款细则,说谁违规了,还要诸诉法律。但记者注意到,合同并非与央视所签,也未见央视授权北京某文化公司的此演出的“委托书”。
真相:京城混混捣鬼
据了解,28日晚,贵州省公安厅接到报警后开始调查。现基本查明:原来,玉屏县人民政府和北京某文化公司,双方成了受骗者———为《同一首歌》“牵线搭桥”的人,是京城演艺圈一混混捣的鬼,这个人打着《同一首歌》栏目的旗号,于今年五六月间,游说于玉屏县人民政府和北京某文化公司之间,并拍胸口保证节目最终会在央视播出。待合同签订,他拿到中介费后就跑了,不知去向。
反应:要演就打官司
据了解,该场演出是为了庆祝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举办的,现在演员费用、场地、转播录像费都搞定了,观众门票已卖得差不多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如果孟欣从法律角度要求取消演出,将可能给当地带来某种隐患;可如果坚持演出,《同一首歌》又将遭受严重侵权,并出现经济损失。玉屏方面坚持要演,他们希望演完后,再处理。而《同一首歌》有关人士表示,孟欣已考虑到了玉屏取消演出的危害性,假如坚持要演,但演完后《同一首歌》这官司是打定了。因为,《同一首歌》多次遭遇侵权,为了维护央视品牌,不打官司说不过去了。(阿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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