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专电(记者杨步月、顾玲)家中如果有患有躯体形式障碍的病人,与仅仅在某个器官上患有疾病的病人相比,病人家属承担的职责将更多。除了到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家人还应当为他们做些什么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心身疾病会诊中心主任姜凤英针
对这个问题给了病人家属一些建议。她说:“当病人在医院进行了多种治疗,检查的结果并无明显病变,而病人的痛苦在“对症”治疗后却始终不能减轻,这种时候,子女或配偶就应当考虑到病人患有躯体形式障碍的可能。”
姜凤英建议说:“很多人给老人看病时挨着科查,从心内科、神经内科到呼吸内科,然后再查内分沁,每个科室给一个病历本,其实,你们看病时应当把所有的病历都交给医生,让医生根据病情综合分析。如果去综合性医院,一般要在神经内科进行相关治疗。”
如果医生确定病人患有躯体形式障碍,家属一方面要根据医嘱帮助病人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另一方面,家属还要配合医生,帮助病人进行必要的心理诊治。姜凤英建议,作为家人,首先要认真听取病人倾诉,不要急着对他的疾病和症状随便否定或下保证,也不要盲目地去作各种不必要的检查。其次,应当找出与病人起病有关的心理问题,通过疏导,让患者逐渐领悟问题所在,将病人的注意力从躯体上的疾病转移到面对真正的心理问题。另外,还要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认知治疗,逐步帮助患者改变疑病观念。
目前,百忧解(盐酸氟西汀)、赛乐特(帕罗西汀)、博乐欣(盐酸万拉法辛)等药物都是治疗这种病的常用药,但选择时要慎重,用时要遵医嘱,药量也要根据病情和患者的治疗需要缓慢递增。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两者结合得越好,病人的病痛就越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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