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男子杨俊,竟将自己年仅16岁的亲生女儿,作为发泄性欲的对象,时间长达一年之久。10月25日,杨令人发指的罪行受到法律的严惩,上海闸北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俊有期徒刑八年。
1976年,杨因流氓罪被判刑5年,其妻于1998年去世,杨和女儿小云一起生活。随着女儿的长大,多年独居的杨竟起了占有女儿的歹念
。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杨突然要脱女儿的裤子,女儿一边用手护住裤子,一边质问父亲想干什么,而杨用一只手抓住女儿反抗的手,一只手强行脱女儿的裤子,边说:“我想让你早点懂事”。在以后的日子里,杨一般每周要强行与女儿发生两次性关系。若遭拒绝,杨就会使用皮带、木棍殴打女儿,迫其就范。
法庭上,父亲在为自己辩护时,竟厚颜无耻地称其女儿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他的目的是防止女儿在外乱搞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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