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同志,这事你来评评看,这声道歉到底由谁说?”昨天,在酒店打工的西安籍民工李利锋来到晚报接待室诉说冤屈。
想要工资找“替身”
据小李讲,今年7月,他经劳动中介来到武定
路5号的银通山庄酒店干厨师,老板银某与其达成口头协议:每月支付李某七八百元钱工资,按月发放。几个月来,因生意不景气,工资没有如期发放。中秋节前,小李以回家结婚为由向银某提出辞职,并要求其支付2000余元工钱。而银某向他发了一顿脾气后只给了他500元钱,并责令小李在走之前必须为该店找一厨师顶其岗位,否则不得离开。小李先后为该店找了三四名厨师,均因银某不满意而辞退。后小李多次催要欠资都被拒绝,并被辱骂。
老板:他耽误了生意
无奈,小李于10月16日来本报投诉银某拖欠工资的行为。记者拨通银某的电话。银某说,尽管小李的炒菜水平差,吃走了许多顾客,但从未嫌弃过他;后来,小李突然提出辞职,饭店随时会因没有厨师而面临着停业,于是要求小李帮其介绍一名厨师再离开,但找来的几名厨师水平比小李还差,因此,均未选用。银某还强调,小李擅自离店而去,过了几天又回店索要工资,便以耽误了店里的生意而拒付。
针对该纠纷,记者进行了调解,银某表示让小李回店去领工资。
变卦银某逼李道歉
出乎意料的是,本以为通过记者调解可拿到工资的小李回店后,银某对他到本报投诉强烈不满,在辱骂小李的同时,还将其扣在店里,逼其书面道歉,无奈,小李只好按银某的意思写了一段道歉的话后方以脱身。
受到委曲的小李只好再次找到记者。记者再次与银某通核实情况,银某却以自己忙而拒绝记者提问,并挂断电话。
劳动部门:银某的行为已违法
记者随后拨通了市北劳动局监察处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银某与小李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违背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既然双方未签订协议,小李可随时提出离开,也无任何义务为该店提供厨师;再者,两者之间已形成了劳动事实关系,银某应如期支付小李工资;另外,银某在记者调解后竟变本加厉,威逼小李书面道歉,显然是无理的。
昨天,小李已向市北劳动局递交了投诉书。记者程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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