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相统岗)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市北分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婚介公司利用“婚托”欺骗消费者的案件。
10月13日,张女士来到青岛市工商局市北分局投诉,称其遭到一婚介公司的欺骗,要求婚介公司退还婚姻介绍费,赔偿其精神损失。原来,张女士的丈夫病逝多年,人到中年的她带着一个
未成年的孩子,生活中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于是便来到青岛市一家婚介公司登记,征求一位条件相仿的男士为偶,并交了300元的婚介费。当时,这家婚介公司的老板承诺,保证让她找到合适的伴侣。很快,张女士就接到相亲的电话,并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但当双方见面后,都同时惊呆了——这位前来约会的男士不但是张女士的初中同学,而且还在不久前的一次同学聚会中宣称自己有一个漂亮贤惠的妻子和学习优秀的儿子。这位男同学不好意思地承认了自己是受婚介公司之托,临时充当未婚者来应付约会的。张女士听后非常气愤,感觉受到了欺骗,便将这家婚介公司投诉到工商局。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家婚介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在当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之后,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其双倍返还张女士的婚介费600元,并当场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同时,对婚介公司的这种欺诈行为,工商部门还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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