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21日电 最近,四川大学两名博士生因抄袭他人论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到退学处分,其中一名博士生的导师因未能履行好应有的职责,被学校通报批评。为此,四川大学作出规定:研究生导师要真正起到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的指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履行此职责者,不能上岗。&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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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蔡崇榜介绍,这两名博士生分别是该校经济学院2003级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王振平、宗教研究所2001级宗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沈杰。经查实,王振平发表在《生态经济》2004年第5期的论文《现代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全文6500字系一字不落地抄袭东北大学王子彦、陈昌曙两人发表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8年第2期上的同名文章。沈杰在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中抄袭别人成果达5000字,主要抄袭该宗教所已毕业博士生詹石窗所著并已正式出版的《南宋金元道教文学研究》书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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