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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次经济普查执行受挫 或被拒之门外或无可奉告
青岛新闻网  2004-10-20 11:50:33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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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19日讯(记者杨飞越)我省首次经济普查从本月8日起开始进入入户调查阶段。不料这次旨在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自建国以来调查范围最广、调查数据最为权威的经济普查,在执行过程中却屡屡受挫。

  据省统计局副局长姜玉山介绍,尽管为搞好我省的首次普查工作,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均做了大量的前期工
作,但是在统计调查的过程中,遇到的难度依然非常大。有的单位将普查员“拒之门外”,有的则是“左推右挡、无可奉告”,还有的“关门大吉”。

  有关人士认为,大多数单位不配合经济普查,主要是担心补缴税收。事实上,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据了解,本次经济普查超过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次经济调查的意义。普查的目的在于为我省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调查的范围涵盖了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调查的方式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4月份我国出台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不得拒绝或者妨碍经济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不得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拖延提供与经济普查相关的资料。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统计部门处以企事业组织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1万元以下罚款,均记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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