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一侧拍摄的台湾海峡
10月12日,台“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主委杨黄美称,当局正在展开一项“正视大陆架主权”的计划。若
经调查,台湾的大陆架超过了200海里,将考虑通过“友邦”向联合国提出对周边大陆架的“主权主张”;对任何可能侵害台湾大陆架“主权”的提案,也将通过“友邦”提出异议。
她解释说,联合国已要求各成员国在2009年5月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大陆架延伸申请”。根据国际法,大陆架是一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沿海国家对与其国土相连的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距海岸线200海里以内的海域(包括其下的大陆架)是其专属经济区;如果该国能证明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与其专属经济区内大陆架属同类沉积岩,则可把专属经济区延伸到350海里。如果沿海国家想提出大陆架延伸申请,则必须在2009年5月前提交支持该主张的相关水文、地质、海底地形、岛礁、生物及非生物资源分布等资料。
杨黄美声称,由于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为防止大陆“借机把台湾所属的大陆架划入中国范围内”,台届时将通过“友邦”向联合国提出申请,以维护台湾对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架所享有的“主权权利”。同时,考虑到大陆的“敌视”,台“不排除与日、菲进行海域内的跨国合作”。
4个多月前,台当局宣布启动“大陆架探测计划”,开始科考的前期规划作业,预计明年将正式开始大规模测量。现在台当局又抛出“友邦代为维权”之议,看得出台当局正在积极拿大陆架做文章。据分析人士指出,台当局这一连串动作的背后有如下几点考虑。
一是宣示“主权地位”。人口、版图、主权和有效统治是构成国家的4个要素。台当局除管辖台澎金马等岛外,还实际控制着南海中的东沙岛、太平岛,在岛上设有东沙指挥部和南沙指挥部及卫星跟踪站,立有“南海屏障”及“南疆锁钥”的“主权标志”,台“内政部长”曾于1992年、2002年两次登岛宣示“主权”。随着蓝色国土概念的兴起,台湾周边海域矿产越发现越多,台当局也不甘落后,于1998年制定了“领海及邻接区法”,“专属经济区法及大陆架法”,力图通过划定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来经营、扩大其“版图”,彰显“主权地位”,以证明台湾是“主权国家”。
二是挑动大陆与美、日的矛盾。美国1972年将琉球群岛交给日本时,故意把钓鱼岛的管理权一并交给日本,企图在中日之间埋下领土冲突的种子。30多年后,钓鱼岛果然成为改善中日关系的一大障碍。台湾如今准备在划分所谓它的“领海”时和日、菲等国合作,其实包含着同样卑鄙的嫁祸于人、挑拨关系的险恶用心。
然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除中国之外的任何国家都无权代替台湾提出主权申请。台当局的如意算盘必定要落空。另一方面,台当局不顾与日、菲之间的渔业纠纷,不讲原则地主动示好,除了被国际社会和岛内民众更加鄙视之外,不会捞到任何好处。本报特约记者:赵正平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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