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实行弹性学制;建立博士资格淘汰制度,鼓励硕博连读;改革博士后制度,在博士后流动站设置制度和博士后聘用制度等方面充分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改革高校研究生培养制度,逐步扩大教学科研并重的研究生招生、培养方面的自主权,是我国深化与高校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作用的重要举措。与之相关,我国高校招生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都将进行改革。
2003年11月4日从高等学校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国家将允许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力量的高校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满足其科研工作的需要和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对以本、专科教育为主的高校,鼓励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化人才的需求。国家将逐步把有关学科设置调整的权力下放给高校,授予高校二级学科设置和调整的自主权,鼓励高校结合科研项目、任务的实施带动新兴、交叉学科的产生,允许高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国家将在高校全面推行科研人员聘用制度,实行科研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国家将授予高校在聘用、解聘科研人员方面的自主权,缓解专职科研人员不足的状况,允许高校自主决定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的比例。改革先行职务评聘办法,实行岗位职务聘任制度,高校将可以根据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本单位不同等级岗位职务的数量、任职条件和待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