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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难撑重负 商业车险酝酿二度涨价
青岛新闻网  2004-10-18 1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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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投保车险早已没有任何优惠,而且这几天车险费率就要上调。”记者近日从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得知,这将是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车险价格普遍上涨10%后的再次调价。据市场人士分析,车险价上浮比例将不会少于1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此次车险价格上涨与备受争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目前商业“三者险”暂替“强制三者险”,这正是目前车险价格再次上调的“原动力”。由于“强制三者险”处于赔付最前沿,但凡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要先行赔付,即使投保人无责;超过限额部分,再由相关人员承担。而“商业三者险”则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行“有责赔付”,只在投保人有责任时才赔付。

    据估算,北京、广东两地在实行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后,交通事故受害人所可能导致的伤残赔付费用将增至原来的1.395倍和1.401倍,死亡赔偿费用更是增至原先的2.076倍和2.07倍。如果按照最高法院解释中的新标准进行赔偿,在不加收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可能面临经营亏损。

    “10%~20%的费率上调对增长近100%的赔偿支出来说显然不足,费率调整远不足以支持保险公司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的赔偿。在强制三者险和相关的道路救助基金未出台前,出于规避经营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再度上调车险价格是必然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保险系朱俊生老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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