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于10月16日拉开帷幕。与往年相比,本次招考的最大亮点是特困考生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对经济上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性化关爱无疑是公务员招考的一大进步,但同时纵观招考的种种条件限制乃至歧视性条件后,笔者疑惑顿生:还有多少歧视可以消除? 疑问一 国
家机关是北京人的机关? 本次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报考条件一栏里,大部分职位“限北京市户口”。这一莫名其妙的硬性要求让人不禁奇怪:究竟是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还是北京市政府招考公务员?中央、国家机关到底是全国人的机关,还仅仅是北京人的机关?既然中央、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的机关,凭什么就定得具有北京市户口的人才有资格报考?法律依据在哪里? 单单一纸“限北京市户口”的“出身门户”限定,就拒千千万万的北京以外的人才于千里之外,这种群体性的歧视,对受歧视的人才而言,是一种伤害;对整个国家的选贤纳良而言,更是一种莫大的损失。 疑问二 年龄多大才能当人民公仆? 这次招考设定的年龄限制可谓五花八门,看不出丝毫的科学依据,令人匪夷所思。大致的限制有30周岁以下、毕业不满3年、工作3年以上、2年以上工作经历等。笔者曾经非常看好海关系统的某地海关的文秘一职,因为我已有4年的新闻及文字工作基础,自信在竞争中有较大优势,甚至还曾煞有介事地找到了复习资料。后来不经意地发现了报考条件一栏里还有“社会在职人员要求毕业不满3年”一条,笔者不禁哑然失笑:古时像范进一样的老人都可以参加朝廷命官的选拔考试,而笔者这27岁的标准青年年龄竟然会因一年之差而抱憾考场之外,想来不禁有些心酸。 一些特殊的职位会对年龄有特殊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许多莫名其妙的年龄限制是没有必要甚至是毫无道理的。如果是年龄大了就不能当公仆,那么国家机关中现有的年龄大一点的人都该清除出公务员队伍吗? 疑问三 全日制学历外的其他学历不被承认? 此次招考,学历要求设置不断提高,许多职位明确提出了“硕士研究生”的额外规定。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许多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更有的还提出“应届生(全日制本科)”,这意味着为数达上百万的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将无缘此次考试,他们何尝不希望与手持全日制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一次公平的较量? “自考生及成考生学历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效力”,这是作为政府部门的教育部规定的,而现在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中又厚此薄彼,岂不矛盾? 疑问四 报考凭啥要“单位”批准? 此次招考《报名方式》的“注意事项”里规定,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无须经过任何人批准。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单位成员报考公务员,这意味着本人有可能离开原工作单位,私自决定报考有可能被单位领导认为不安心工作而被另眼看待,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要求单位批准,就存在不批准的情况,这在事实上就会侵犯公民这一政治权利的实现。在今天,公务员报考需要单位批准显然不合时宜。 虽然我们常说,公务员是负责社会管理的精英人才,政府有理由组建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政府面对为数众多的应考者,有挑选的权力,但这权力必须以合法、合理、保障政府和公众双方利益为基础,尤其是在当前就业歧视现状严重的情况下,中央、国家机关应当作出表率,合理合法地来挑选人才。
特约编辑:yx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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