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15日讯 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缴纳。
该收费项目目录共有499项,其中国家批准的项目共307项,省批准的共192项。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收费项目是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以及省人大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省政府或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批准,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未列入目录或目录所列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收费者可以拒绝缴纳。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发布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或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