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发表王涛的文章“改革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现转载如下:
实现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重点要解决好研究生教育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研究并遵循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学科建设发展的规律;深化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与科学研究融合发展,培养创新人才;进一步
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建设,确保研究生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结构的好坏决定了研究生教育功能发挥的好坏,在考虑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解决好研究生内部结构问题,主要包括学科结构、学术性学位与专业学位结构,硕士与博士结构和结构布局等,要在动态中实现结构不断优化,为建立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奠定扎实的基础。在确定结构的基础上,要努力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发展规模不能以质量的损失为代价,强调质量不能损失规模的增长。
学科结构组织创新。学科结构改革核心是建立适应科技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型组织结构,顺应学科发展和学科建设的规律,淡化目前以二级学科为培养人才和发展科技的观念,构建以解决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为出发点,功能明确,关联学科协同、交叉、融合,形成生态良好的“学科群落”或科技创新平台。以“学科群落”或科技创新平台作为研究型大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载体,在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良好环境中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学科群落”或科技创新平台成为研究生培养新的基本单位,这要求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改革现有学位授予模式,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改革是近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突破口。学科组织结构的创新会引发培养制度的创新、管理结构的创新等一系列深层次的变革。
研究生教育管理创新。学科组织结构的创新以及由此引发的办学结构调整,必然要求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管理创新是组织创新的必然要求,组织创新要通过管理创新来实现。管理创新的主要任务是在制定正确的战略的前提下,建立适应组织结构创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在新的办学结构下,首先要建立“学科群落”的管理机构,可以借鉴研究院的模式,整合研究生院和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学院教学主体职能和学生管理职能,划定研究院与学院的职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学院与研究院的衔接制度,特别是人员聘任的递进制度。在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基础上,完善人事管理、学术管理、学位管理政策,建立绩效测评和激励机制,确保高效运行。
深化培养制度改革。随着对人才培养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不适应发展的培养制度要不断革新,重点是研究制定注重创新能力提高的培养方案,解决好一般教育和个性教育的关系,实行弹性学制,推行研究生教育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同时改革培养机制,调整学校、导师、学生的关系,实行研究生“三助”制度,充分调动研究生创新的积极性和学习、科研的主动性。推进研究生培养制度要学习发达国家好的培养经验,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国际化不是照搬国外的东西,而是建立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引进国外好的教师、好的教材、好的教学技术,注重吸收,为我所用。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约束机制是保障研究生教育有序、健康发展的关键。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主要包括大学内部约束制度和社会约束制度。内部约束宏观上包括政府评估或教育系统评估,中观上指大学评估,微观上包括招生质量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学科评估等。宏观评估主要是政策导向,微观评估更重要。微观评估要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应成为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社会评估制度要逐步完善,提高信誉度。当前急需培育有专业水准的中介机构,进而全方位地构建研究生教育发展与约束机制。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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