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指出少女出事的地点
■两个女孩出事后,校门口多了一块“封闭式教学”的牌子
漆黑的夜,初秋寒意阵阵。10月5日晚9时许,重庆潼南县太安镇中学初三女生晓宇(化名)和琳琳(化名)携手走入冰冷的琼江,想就此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所幸被江上的渔民及时发现,琳琳被救起,但晓宇不幸死亡。
十四五岁的少女,犹如含苞待放的花蕾。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两少女放弃年轻的生命,走上不归路?
■噩耗在夜里传来
自从父母到重庆打工,晓宇就和父母分开了。父母在重庆和姐姐、弟弟住在一起。姐姐已工作,弟弟正在上小学。晓宇父母考虑到晓宇正在念中学,如果到重庆上学费用比较高,家里负担不了,于是就把晓宇留在老家的太安镇中学继续念书,由姑姑照顾。琳琳是晓宇姑姑的孩子,和晓宇是表姐妹。10月6日凌晨3时许,晓宇的父亲徐某赶到了太安桥头,但现场不见一个人影,徐某便立即追到了塘坝医院,见到了生还的琳琳。琳琳当时的情况还非常危险,徐某要求立即把孩子转到潼南县医院。经过抢救,琳琳脱离了生命危险。
■三天后见到死去的女儿
徐某向学校强烈要求去殡仪馆见自己的孩子晓宇,但校方都以“让家长情绪平息一下,避免过度悲伤”为由,不让亲属见孩子。3天后,10月8日,学校终于答应家长可以去殡仪馆看孩子了。当天下午,徐某在殡仪馆见到了生死两隔的女儿。“好惨,孩子的两只眼睛圆睁着没闭上,一双手紧握着,脖子和手上缠满了水草。我们刚到一分钟,孩子鼻子里的鲜血就流了出来,像是知道亲人来看她了。”孩子的母亲和姑姑谈到这些,哭得几乎昏厥过去。
■孩子的死与班主任有关
女儿一向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就想不开去跳江呢?徐某一下子想到了曾经发生在女儿身上的强奸一事,“很可能是尤良华逼死了娃!”今年8月,徐某忽然接到妹妹的电话。电话中,向来爽快的妹妹吞吞吐吐。听了好半天,徐某才听明白:妹妹家里一张5000元的存折里少了3000元钱,这事和女儿晓宇有关。一听这话,徐某就急了,自己虽然不富裕,但对女儿晓宇却一直舍得花钱。况且女儿也一直很乖,怎么会“偷”姑姑家的钱呢!放下电话,徐某心乱如麻,觉得自己的女儿肯定不会干这样的事,但自己朴实善良的妹妹也不会无故陷害晓宇。徐某决定回去看看。
8月31日,徐某急急火火地赶回镇上,妹妹向哥哥详细介绍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原来家里的这张5000元的存折是定期存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提前支取的。发现被盗后,徐某的妹妹先逼问自己的女儿琳琳,琳琳承认存折是她从家里拿出去的。钱是晓宇的班主任尤良华帮着签字,从信用社里取出来的。徐某的妹妹又追问,钱都到哪儿去了?琳琳说,钱是取出去拿给了尤良华,她、晓宇和尤三人一块儿把钱给用了。
琳琳还说,晓宇和她的班主任尤良华老师有过不正当的关系,而且已经好几个月了。现在她和晓宇的考试成绩都是老师直接给填上去,不经过考试,分数不是98分就是99分。与此同时,很长时间没有回老家的徐某也从乡邻们异样的目光和风言风语中,知道了一些关于女儿晓宇与其班主任尤良华的事。
■“班主任强暴了我”
面对父亲的责问,憋了很久的晓宇终于哭了出来:“班主任尤良华强暴了我!”听到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徐某这才回忆起,晓宇在放暑假到重庆玩时,总是表现得心事重重。他们晚上下班回家,经常发现孩子的眼圈红红的,像是哭过。但当时他们都没在意,现在才明白就是因为这事。随后,晓宇啜泣着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并写下一份名为“起诉”的事情说明。在这份说明中,晓宇写道:“2004年5月14日下午,尤良华强破(迫)约我出去玩,但结果他把我带到他家去,强暴了我,后几次,他都是约了我到他家去的。最后一次,是在他老家幺妈那儿,也有琳琳在,但下午,琳琳就回家去了,走时,她叫尤良华帮她写了一张成绩单,那天晚上他又一次强暴了我。”说明的落款日期是8月31日。
■班主任:我们发生了男女关系
9月1日,徐某到太安镇中学找到了尤良华。尤一听是晓宇的父亲,便故作热情地拍着徐某的肩膀说:“走走走,到外面说去。”边说边把徐某拉到了校外一个安静的地方。
据徐某介绍,尤良华面对自己的质问,显得十分后悔,一再向他道歉,并当场写下了保证书。记者看到,保证书上写道:“徐哥,我与你子女晓宇于5月13日到龙台一块去耍,晚上回到太安街上,并且发生了男女关系。后来有几次在街上住了几晚上,其中有两次发生了男女关系。7月7日,我们一起回我老家过了一夜,同样有男女关系。这些错误不可饶恕,在此,我诚恳地向你们致以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万望你们包容和放心!”落款为:尤良华,2004年9月1日。
■是否强奸尚无定论
据此,徐某及家人一致认为,女儿不是自杀,是被人胁迫跳江的。为此,在事发后第二天早上,徐某就打电话到尤良华所在学校———太安镇中学,向校长唐晓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娃的死与尤良华有重大关系,你们要把他监护起来!”
随后,徐某找到了太安镇派出所所长周青,报案称:女儿晓宇跳江是因为曾被尤良华强暴,希望警方能够立案侦查。周青认为,徐某要求立案的证据不足,遂要求徐某提交相关证据。10月7日,徐某向派出所提交了女儿和尤良华两人分别写的文字说明。当天下午,潼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便给徐某打来电话称,准备给晓宇进行尸检,征求徐某的意见。得到徐某家的同意后,8日上午警方对晓宇的尸体进行尸检。
据潼南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周新立介绍,尸检结果显示,晓宇处女膜多处陈旧性破裂。但这并不能证明尤良华曾强暴过晓宇。况且晓宇已经年满15周岁了,不是幼女,不能以强奸幼女处理。周主任还透露,晓宇揣有尤良华家的钥匙,可以随进随出尤家。
■班主任失踪了
据悉,尤良华40多岁,戴一副眼镜,看起来挺斯文。他已婚,有一孩子,年龄和晓宇差不多大。跳江事件发生后,尤良华就不见人影。学校方面说其国庆节后就没有上岗。公安机关说尤良华失踪了。
尸检结果表明,晓宇系溺水死亡,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据当晚救起两人的渔民陈芳说,在听到喊“救命”的声音以前,没有听到其他任何的声响。
周主任还介绍,在琳琳的笔录里,琳琳说,是晓宇约她那天晚上去死。晓宇认为自己和班主任尤良华的事闹得满城风雨,自己感到很难受。而琳琳则因为班上一名男生不和她谈恋爱了,心情也很不好。此外,两人还欠了镇上一家超市210元钱,但又不敢向家里要钱来还,这让她们两姐妹很焦虑。再加上学校马上就要进行月考了,而她们的成绩都不好,父母给她们的压力也很大。以上种种压力加起来,让她们下定决心跳江自杀。两人手牵手一步步地走入江中,水快淹到脖子时,琳琳还转头问晓宇,“真的要死吗?”正因为有着一丝求生的欲望,琳琳得以生还,而晓宇则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家长转移孩子保护其安全
在太安镇,记者向姐妹俩的家人要求见一见生还的琳琳时,他们惊恐万分。琳琳的妈妈说,琳琳在县医院抢救时,在昏迷中仍大声叫喊“莫杀我,快跑!”并痛苦地扭动挣扎。孩子回家后,精神也十分紧张,只要一有人提及此事,情绪就非常激动。在刑警做完笔录后,孩子就昏厥了过去。有人给他们家属打了招呼,谁也不要见孩子,要绝对保证孩子的生命安全。因为有很多人知道孩子在哪里,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们就叫了一辆摩托车,把孩子用雨衣裹住,转移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据说,在那个地方,琳琳连上厕所都不出家门,孩子的声音也不能让别人听到。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因为他们担心有人要对孩子下手,杀人灭口。
■学校实行“封闭式教学”
学生不进考场老师可随意给其填分数,班主任和女学生之间的不正常关系,这一切将矛头直指太安镇中学。为此,记者采访了太安镇中学校长唐晓霜。唐表示:“教师没有返岗,处于旷工期。”随后,唐晓霜一再以自己很忙为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并很快离去。
11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太安镇中学,发现学校大门紧锁,门前立起了一块小黑板,上面贴着一张崭新的白纸,写着:封闭式教学。
记者上前希望能够进入校园采访,但学校里一位不知名的老师或工作人员一再询问道:“你是记者吧?你是记者吧!”随后,以学校封闭式教学为由拒绝记者进行采访。这时,下课的铃声响了,许多学生跑到了操场上,看见有人站在学校外面都十分好奇,几名男生还试图跑过来看看。可离大门还有将近10米左右的距离,就被几个学校的老师或是工作人员“轰”了回去。
两姐妹是自杀,还是被胁迫?神秘的班主任尤良华何时才能现身?目前还无定论。(张宏锦 唐国利 常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