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今秋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即将拉开帷幕。国家七部委将联合对2003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昨天举行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议。 今年的专项检查将着重检查各地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等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田淑兰强调了要重点把握的几项教育收费政策:从今秋开学起,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学校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性费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或变相强行收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省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无权制定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政府的教育投入要依法做到“三个增长”,政府必须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及时拨付学校公用经费,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需要;学校的收费收入,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挤占、挪用、平调;国家鼓励团体、个人捐赠教育,但学校不得强行摊派或强制学生家长捐款;除按规定的用书目录购书外,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订购其他教辅材料和书籍,或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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