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月10日讯(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孟李生报道)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从10月1日实施“户籍新政”后,我省取消“人口控制办公室”等各类城镇人口迁移控制管理机构,不准再收取城市增容费。
据了解,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限制人口迁移,我省一些市设立了“人控办”等管理机构及征收城市增容费项
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控办”成为制约城市化的樊篱。近年来,我省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过多次改革与调整,但以收费、变相收费方式阻碍人口迁移仍是较突出的问题。
为了在全省范围内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日前,省政府转发了省公安厅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限制或附加条件。各地设立的“人控办”等各类城镇人口迁移控制管理机构要取消,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户口。禁止对办理户口人员收取城市增容费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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