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日报版面图 > 3 > 正文  
滚动新闻
山东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
青岛新闻网  2004-10-07 03:27:53 青岛日报

页面功能   小字】【 】【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济南电 山东省最近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只要公民在现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将户口迁至现居住地。

    山东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处长张广桐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可以加快发
展小城镇,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

    山东省规定,公民在县域内(含县级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即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也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据新华社济南电最近,山东省取消了投靠人员户口迁移条件限制,妨碍夫妻团圆、家人相聚的户籍“篱笆”从此被拆除。

    一纸户口,曾经演绎过无数家庭分离的悲剧。由于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将公民严格地限定在城市和乡村两个不同的世界,农村居民要想成为城镇居民,需要符合非常苛刻的条件,长期以来,户口一直是一些家庭亲人团圆难以逾越的障碍。

    山东省近日对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家人相互投靠不再设定户口迁移的限制条件。山东省规定,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页面功能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站 内 检 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