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市民李先生拨打早报热线“举报”:近日推出的李沧区“十大名吃”有一
道菜“红烧绿头鸭”,这绿头鸭可是保护动物,怎么能随便上餐桌食用呢?
接报料后,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烧制这道菜的十梅庵大云阁酒家询问。为该酒家提供绿头鸭的禽鸣苑张宁经理解释说,在这里吃绿头鸭并不违法。
张宁让记者转告关爱野生动物的好心人,这里的绿头鸭,是人工繁殖的品种。按照有关法律,绿头鸭经过三代以上人工繁殖,就可以上餐桌,成为百姓的美食。
张宁介绍说,绿头鸭俗称野鸭子,是省二级保护动物。禽鸣苑1995年耗资万余元从上海动物园引进了30对绿头鸭。由于禽鸣苑的水土特别适合绿头鸭的繁殖,所以,这些山东省二级保护动物,在这里繁衍成了一个大家族。禽鸣苑这几年已经掌握了绿头鸭、蓝孔雀、七彩山鸡等野生禽类的人工繁殖技术,而且都已经繁殖了三代以上,可以合法食用。
记者就此咨询市森保站有关专家,专家称,根据国家林业部门规定,包括绿头鸭在内的54种经过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可以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但对端上市民餐桌的野生动物,除了要符合人工繁殖三代以上的条件外,还必须要符合动物防疫、检疫的要求。(记者
张毅民 通讯员 王树防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