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市民任先生在市南区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昨日,他在新浪网上看到一则消息,称国庆节放假期间,老板要求员工回家干活也应算加班。任先生想到自己也正在家中为公司干活,便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青岛是否也有这种规定?”记者昨日就此问题先后采访了市南区法院民二庭李伦山法官和市南区劳
动局局长马秀林,他们均表示,回家工作也算加班。
放假带活回家干
“国庆节公司放假了,可老板让我在家里做份项目维护计划,还要随时待命,一旦客户的软件出现问题,我就要立刻去维护,这样到底算不算加班?”任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这个国庆节原本约同学一起到外地游玩一番,虽然公司放了假,但老板又给他安排了工作,要求在国庆期间做完。苦恼的任先生在网上看到这条消息后,就打电话向记者求助。
在家干活算加班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市南区法院李伦山法官,他告诉记者,网上的消息他没有看到,但像任先生这样在假期时间内,将公司的工作拿到家中来干应算加班,公司应该按规定支付任先生加班费,因为公司从任先生的工作中受益。对于网上称在家随时待命也算加班,李法官认为这应该看待命者在休息时间是否被要求去工作。
市南劳动局马局长也认为节日期间在家工作应算加班,但马局长同时告诉记者,计件工作制比较容易判断工作量,从而算出工作时间,但脑力劳动就比较难把握。马局长告诉记者,市民若被此类事情困扰,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段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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