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把中国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警示、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
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
规定明确,凡正常运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守信等级,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
凡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的单位将被列入警示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结案后进行复查,并公示其违法记录。
凡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两次以上的,或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或者被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单位将被列入失信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结案后进行复查,并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公示其违法记录。
凡连续被撤销两个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或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单位将被列入严重失信等级。
《暂行规定》说,药品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动态认定方法,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守信等级;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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