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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亮身价”了吗 不公示价格表的物业公司
青岛新闻网  2004-10-03 02:41:52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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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按照10月1日起实施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从本月起,物业公司必须在服务区域明码标价。记者前天走访了5个居民小区发现,仍有物业公司没有亮出“身价”。

    前天,记者在威海路步行街看到,小区公告栏里挂出了彩喷的“明白纸”,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计费方式等一目了然。福林花园、福州路小区内的物业公司也都已明码标价。记者随后来到香港花园和田家花园,在小区里没有找到“明白纸”。

    市物业办王主任介绍,从本月起,物业公司应长期固定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市民若发现物业公司没有明码标价,可向市物业办举报,电话:5061074,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市物价局电话12358举报。(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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