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教培(98)18号文件,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指定单位。 在新世纪里,为尽快落实建设部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以及管理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的精神,全国房地产行业培
训中心自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以来,深受广大学员的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持证上岗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决定于2004年继续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 三、方法与步骤: 严格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为方便广大学员的学习,我们特组织几期送教上门学习班,具体安排如下: 2004年9月15日—9月25日 在成都市(15日全天报到) 2004年9月20日—9月27日 在上海市(20日全天报到) 2004年9月22日—9月29日 在合肥市(22日全天报到) 2004年10月18日—10月28日 在南京市(18日全天报到) 2004年10月22日—10月29日 在北京市(22日全天报到) 五、报名办法: 请各省市建委、建设厅科教处、房地产处、房管局、所、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物业公司、企事业房管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本培训中心在北京设立报名处。 北京报名处电话:(010)62103158 86008392 联系人:孙老师 刘老师 六、费用: 报到时每位学员交培训费800元(含证书工本费、邮寄费等),教材、资料费270元。 七、其他: 1、带2张1寸免冠照片。 2、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帮助预订返程始发车、船、机票,以上费用各单位自理。 3、特殊情况收不到报到通知,或有不详之处请用电话询问。(特约编辑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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