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都已去世了,怎能还出现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呢?”昨日,市民刘欣女士向记者诉说心中疑惑,她为其
九泉之下的父母可以亲自到场签字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蹊跷事百思不得其解。
房产证悄然过户
刘欣说,其母腾桂美于2001年12月病逝,父亲刘家寿病逝于今年1月。刘欣的父母生前留下一套坐落在四方区南丰路24号26栋581号的住房,房屋产权落在其母腾桂美的名下。刘欣只有一个妹妹叫刘慧,婚后,患有三级精神分裂症。今年3月27日,刘妹的监护人其丈夫王某在瞒着刘欣的情况下来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将刘母的产权证过户到刘慧的名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办理的手续上均有刘母腾桂美和刘父刘家寿的亲笔签名和按下的手印。知情后的刘欣深感吃惊。
那么,王某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是谁冒名同意过户的呢?刘欣那已故父母的身份证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呢?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又是怎样核对过户人身份的呢?
交易中心:确有两老人到场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与刘欣一起来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找到了当时为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工作人员荆某。他向记者解释时称,当时在台前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确是一对老夫妇陪同王某一起来办理的。当记者问其是否核实身份证原件及持有人的长相是否相一致时,荆回答:“时间过去太久,根本记不清了。”在询问中荆称,已过户的产权已被冻结,正在调查之中。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与市房产交易中心办公室取得了联系咨询了相关情况,一名姓毛的工作人员称,具体办理过程他不清楚,但是,对该产权过户出现的问题也深感意外。
王某:无可奉告
紧接着,记者又根据房产证上提供的号码拨通了刘欣的妹夫王某的电话,刚接起电话的他表现得非常平静,当记者询问其如何将其岳母的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等一系列问题时,他停顿一会儿,突然大吼道:“无可奉告!”并当场挂断了电话。
派出所:亡者身份证应交出
在采访过程中,刘欣还向记者提供了四方公安分局水清沟派出所、水清沟街道办事处、萍乡社区居委会出示的证明,证明其父母确实已故的事实。同时,记者就刘欣已故父母的身份证是否注销咨询了水清沟派出所。一名姓何的警官解释说,从原则上讲,人死后,在殡葬前必须要出示医院的死亡证明和生前的身份证,但实际上如果死者的家属在办理殡葬过程中,一口咬定身份证丢失了,公安机关只能以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为准,让死者殡葬。
律师:可以起诉维权
针对该案,记者咨询了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张静敏律师,张律师认为,从该案中的整个过程来看,刘欣的父母生前在没有立下遗嘱或作房屋财产公证的情况下,留下的房产应由二女共同享有。市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应考虑到刘欣到场方可办理手续。由此可见,房产交易中心出现明显的程序错误。而其妹夫王某背着刘欣私自处分共有财产也属侵权,刘欣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程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