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腐败连连案发,人类最文明最圣洁的校园不断卷入金钱丑闻。一群高智商的知识分子在金钱的侵蚀下低下高贵的头,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失去了最宝贵的操守。这几年,高教系统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多集中在基建、财务、物资采购、招生、成人教育等部门,作案手法也五花八门
在很多人看来,高校是神圣的象牙
塔,与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距离遥远。但在现实生活中,校园同样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影响,如果制度不严、缺乏监督,一样可能产生腐败现象。
高教腐败频频曝光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披露,一位广西考生今年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附加条件是必须交10万元,否则领不到录取通知书。
无独有偶,西安音乐学院向每个被录取的学生收取3万元的“教育基金”,还要让家长写上自己是自愿捐助的“证据”,否则不会给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交了钱之后居然没有任何收据,包括去银行汇款也没有回单。近日,又传来西安科大顶风乱收费,要拿录取通知书先交2万元的消息。
近年来,曾有“净土”美誉的高校不时传出腐败丑闻:采购设备吃回扣、基建工程“暗箱”操作、招生人员索贿受贿,还有学术腐败等等,不一而足。发生在北京、南京、大连、陕西、广东等地高校的腐败案被频频曝光。情况表明,教育领域的腐败案呈上升趋势,腐败的瘟疫已悄然侵蚀进象牙塔曾经洁净的肌体。
据报道,1998年至2002年5年时间,特别是近两年来,高校腐败领域从以往的职称评聘、科研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学位授予等学术违规现象扩大到基建、招生、物资采购等领域。
据统计,单广州地区高校5年共发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0多宗,被纪委立案查处110宗15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5宗39人;移交检察机关查处22宗22人,移交公安机关1宗1人。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4件26人。而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有36
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
收受“回扣”数千万元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各高校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基建维修材料、学生食堂的膳食、校医院所需的药品药材等。个别当事人在大宗物资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回扣”,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报道,高校购书回扣高达30%。近日,四川13所高校中36名干部或工作人员被立案侦查,3名县处级干部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涉嫌犯罪总额高达1200余万元。最近,四川省检察系统围剿高校购书腐败的行动刚打开突破口,就立即在高校中引起强烈震动。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大学图书购销中的回扣普遍数额较大,比例为图书标价的15%至25%,甚至高达30%,回扣中15%的现金返给学校教务处、图书馆,另10%左右送给个人。
据四川省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图书回扣的去向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全部留在教材部门形成小金库并截留私分,或小部分上交学校大部分私分。二是学校和教务处共同支配。比如,成都某高校3年来收取书商回扣600多万元,学校规定由校财务收取和支配15%,教务处支配85%;案发时教务处已在全处30多名教职工中分掉180多万元。
广东商学院设备科科长黎明芳利用其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验收的职务之便,于1996年12月至今年2月收受电脑商贿赂3.52万元。黎明芳一案牵扯出了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蛀虫”,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6名高教系统干部,利用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职务便利,在为省属高校统购教学仪器设备时,大肆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70余万元。南京气象学院原副院长蔡云祥也是利用分管、负责学校后勤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万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
违规办学倒卖文凭
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利用所掌握的权力,违规办学倒卖文凭,从中牟取暴利。
原广东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周之行,涉嫌利用分管全省高等成人教育电视大学招生办证工作的机会索贿受贿一案,最近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由于周之行的个人违法行为,导致涉及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了近万个电大文凭,造成1988年以来最大的违规办学案件,在此过程中周之行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56万元,贪污162万多元。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杨某非法倒卖成人教育研究生文凭牟取暴利,检察机关从其家中搜出数百万元存款和几十万元现金,并查出杨某在广州购买了5处商品房,还包养了3个女人。
乱发“注水文凭”。“注水文凭”与假文凭不同,是由高校颁发的“合法”文凭,是真文凭,只是其中水分颇大。据观察,许多国内一流的高校、省级党校都发放了这类文凭。这类文凭的发放,主要是为了学校的某种利益,是权与学、钱与学的交换。目前无须进行严格入学考试的研究生班“遍地开花”,借机公款上学。如学校与某行业联合开设研究生班,入学考试一般是通过各个学校单独命题,被招生的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一般由行业集体掏钱,也有的是行业掏大头,个人掏小头。还有一些是有实权部门的在职领导,由于握有各种项目的审批权,可以给高校安排土地批租、增加经费、提供项目等许多“好处”,一些高校就主动迎合,变相送文凭。这些官员的学费由公家出,论文请人代写,考试有人代考,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拿文凭,取得一个进一步升官的资格。
据报道,海南省党校违法违规发出数千张文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基建工程“暗箱”操作
负责高校校舍、宿舍、食堂建设装修的基建部门,在基建工程发标、招标时,往往“暗箱”操作,以致贪污、腐败得以滋生,一批管基建的干部因此被抓,成为阶下囚。
今年57岁的高小栋1988年5月开始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直到1995年之前,在“河边”走了数年的高小栋还是没有“湿鞋”。
之后,他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向某公司经理做了一番“暗示”。该经理立即送上“好处费”9.5万元。钱来得这么容易,这让高小栋大大地开了窍。1996年他明目张胆地向另一位李姓经理索贿15万元。后来这位李经理供述:高小栋要钱我不能不给,否则什么工程也别想干。至案发高小栋先后索取贿赂50.5万元,贪污公款97.2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
陕西经贸学院的总务处处长高汝聪,1997年在负责经贸学院综合楼报告厅、休息室的装修工程时,施工方表示有“好处费
”,高汝聪当即让对方与他的“心腹”谈。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第一笔预付款后,高汝聪依约到一个密室拿走了4万元的“红包”,3个月后又在另一个密室收受贿赂1万元。此外,高汝聪还私分公款1万元。6万元赃款为59岁的高汝聪换来有期徒刑3年。
原河海大学江宁新校区筹建办主任周森希利用担任基建处副处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施工单位负责人的钱物。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副处长付守贵利用在北京为单位购买数码像机之机,虚开发票14000余元,后利用职务之便将虚开的发票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报销。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基建处原处长冯贵权于1995年1月至2000年4月间,在担任广州外国语学院基建处主任和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基建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利用其主管基建工程项目及审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职务便利,为承建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85000元人民币。
广东工业大学设备处原处长黄松发在1993年2月至2000年2月间,利用主管学校实验室的规划、建设、改造、维修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买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款共计人民币54600元。
最近,原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吴世明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及受贿所得。
经查,1995年1月至2000年2月,吴世明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和浙江大学组建的国有宁波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出具委托书,授权原私营建筑业主刘某代理行使智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使刘某以智达公司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大量贷款。1996年初至1999年底,吴世明先后四次收受刘某贿赂共计人民币8万元、美元2万元。
利用招生索贿受贿
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的招生腐败案,涉案人员一般为各校、各地教育部门招生办工作人员。如重庆师范学院学生科一名科长在一次暑期招生中,收受两名考生家长贿赂8万元,索取5名考生家长贿赂5.8万元,一次招生便挣了10年的工资。暨南大学体育部副主任李兆森于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利用主持体育部全面工作,并分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等职务便利,在招收体育特长生和为本校新生采购校服的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家长及服装厂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4万元。
北京中央美术学院附中原校长金某以及原副校长、教务部主任等3人因涉嫌受贿、贪污、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今年7月28日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日,因此案牵扯出的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也在甘肃开庭。
据悉,被告人金某伙同副校长石某,为非法录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先指使教务主任柯某某在电脑中将11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的分数调成合格,后又为上述考生的试卷改分。之后为怕事情败露,又伪造了试卷。同时3人以学校收取赞助费为名,共收取学生家长100余万元。检察院并透露,此案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了过去金某涉嫌贪污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2003年4月,郑卫民为了让其子郑某到北京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上学,托人找到该学院附中校长金某,金某狮子大开口说要交纳30万元“赞助费”。郑卫民吩咐甘肃省石化公司驻兰州办事处主任王唐升从其管理的陇兴公司拿出30万元,以赞助费的名义给附中。没想到这30万元赞助费被金某贪污,金某被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批捕,郑卫民也随之落入法网。
贪污挪用各类费用
少数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借筹资办学、办班创收、引入科研经费等工作之便,私设“小金库”,然后伺机贪污、挪用。还有一些院校假借增加教师福利、提高待遇等名义,收取一定费用后,将款截留。如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原院长、副院长、会计合伙贪污案,就是通过私设所谓的“院长基金”,堂而皇之地把办补习班收入的60万元公款纳入“小金库”,以发“奖金”等名义私分了其中的30万元。被查处的原南京职业教育中心几名校领导共同贪污10余万元的案件,也是因为私设“小金库”而违法犯罪的。
陕西一所学院的腐败案更是演绎了高校腐败案件“犯罪形式大全”:违规收费、截留、私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应俱全,涉案总金额高达615万余元。
今年被查处的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助理钱晓峰利用南航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存款计4000余万元之机,将支行汇给的30万元“存款好处费”以科研课题名义入账,随后分别又以“人工费”、“中介费”、“动态科研工资”名目贪污公款6万余元。去年被查处的原南京理工大学校内银行副总经理周明清与原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处长姚琦合谋将本单位存款获取的高额息差115.1万元,先后分两次给一私营企业主从事营利活动,致使该款至今无法追回。北京某大学加油站李淑霞采取少记现金账、涂改前台账等手段贪污公款
67万余元。
联合办学也成为一些高校纳财的新方法。如被查处的原河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韩正林伙同该院培训部的另两位工作人员和徐州建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商谈联合办学———专升本班事宜,与对方约定签订两份协议,并对学院领导隐瞒了第二份协议。第一份协议约定每个学员收费4500元,其中1500元/人给河海大学,其余归徐州建材中专学校所有;第二份协议却规定3500元/人给河海大学,并只将其中1500元/人汇给河海大学,余下的留做个人私分。
“净土”缘何长出“毒瘤”
近年来,高校领域的腐败案件频频发生,有人惊呼:“腐败的瘟疫已经蔓延到了教育这块‘
净土’来了。”但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净土”又是如何长出“毒瘤”来的呢?
有关专家指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财务制度不完善,导致“暗箱”操作。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教育经费的来源多样化,而与教学资金来源多样不相适应的却是教育系统的管理还长期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财务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财务制度上的薄弱、管理上的漏洞是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其次,监督管理形同虚设。因教育系统的经费属单位自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在每年的审计检查中只是走马观花地查一下,很少深究,对发现出的问题、涉及的款项,只给予没收,并不提出规范性的整改措施。
此外,人们对于象牙塔内出现的腐败行为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显得较为模糊与松懈。因为很多人都把高校当成一块圣地净土,这样就造成了人们对高校腐败缺乏警惕性和预见性。加上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与之相应的高校管理水平却显得较为滞后,高校领导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度。加上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国高校内部的监督机制实际上的“缺位”,这些都为滋生高校腐败提供了机会。
专家认为,从这几年高校腐败案的特点来看,主要表现为高校内部“扎堆腐败”严重。高校腐败案往往牵扯出的窝串案比较集中。很多都表现为院长、副院长或处长、副处长集体谋划,办公室主任协同,会计或办事员共同参与,实施犯罪。这样,高校腐败分子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通过这种权力之间的营私纠合,形成一定范围法治的死角,已成为高校职务犯罪新特点。
高校领域的种种腐败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和党的形象,也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专家指出,有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治理。一要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在各高校开展“阳光工程”,强化监督工作;二要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清除高校领域的腐败分子;三要充分重视对高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办事,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同时,还应认真研究高校领域现行的规章制度,对一些已经过时或容易引发腐败现象的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时代潮记者
陶建群 实习记者 陈剑 )
特约编辑:张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