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要求,为了使青黄跨海通道项目决策更为科学,2003年10月16至18日,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邀请国内桥梁、隧道、规划、港航、地质、海洋、地震等方面的20位著名专家,在青岛八大关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青黄跨海通道专家论证会。青岛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和市计委、市建委、市经
委、市规划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地震局、青岛海事局和青岛港集团、青岛国信公司、青岛市工程咨询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青岛市规划局、青岛港集团关于青岛市总体规划和西海岸发展规划,以及青岛港现状和发展规划的介绍,听取了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和上海隧道工程与轨道交通设计院对跨海大桥和隧道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介绍。专家组实地踏勘了现场,对于跨海通道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道规划与选位、大桥与隧道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存在问题等方面,结合各自专业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并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在很多方面达成了共识,也有一些不同意见。主要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关于青黄跨海通道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
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市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尤其是新一届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经济重心西移战略,把青岛发展成为横跨胶州湾、东西并重、品字型布局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宏伟战略规划。无论是从带动和促进西海岸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还是从环胶州湾公路和轮渡通道基本饱和的交通现状来看,青黄跨海通道的建设迫在眉睫,不宜再拖,应抓紧时机,尽快实施。
二、 关于跨海通道的总体规划和线位选择
专家们认为,从发展的要求看,胶州湾两岸建设多条通道是需要的,从保证全天候交通畅通的要求讲,大桥和隧道都应建设。从目前情况看:
北部通道结合青岛至红其拉甫线建设跨海高架公路,可以缓解环胶州湾公路的交通压力,可以作为烟台、威海及市区北部至黄岛区的交通、尤其是港口货运交通的主要通道;
中部的渡口通道是城市居民和两岸工作人流交通的主要通道,随着港口和工业的西移,交通需求很大。目前,由于黄岛端油库区的影响,而且地震断裂带尚未充分探明,建设桥梁有很大难度,可以论证隧道工程的可行性;
南部的湾口通道距离最短,地质条件较好,是市区南端至薛家岛的主要客运交通和旅游通道。从建设条件和前期工作深度看,渡口与湾口近期应首先启动湾口通道。
三、 关于湾口通道的大桥方案
该方案前期研究工作已经进行的比较深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咨公司评审并报国家计委审批,据青岛市方面介绍,海军有关方面也表示愿意支持配合,目前各方面建设条件正在抓紧协调落实。专家们认为,93年至今的十年间,我国建桥技术已有了长足的发展,该方案在技术上完全可以解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专家们认为,该通道的功能定位应进一步明确。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部分专家认为,大桥的建设,既可以基本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又可以作为标志性建筑和城市景观,对拉动旅游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与规划建设中的滨海公路连接贯通,形成整体,其作用明显;
还有部分专家认为,通道的功能主要是交通功能。
(2)桥梁设计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2001年中咨公司已论证通过,随着形势的发展,有些问题还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如施工对于通航的影响问题、湾口风、浪、水深等对工期的影响问题、桥墩防船撞击问题、三跨连续桥梁的施工难度与可靠性,对其他可能需要通过湾口的巨型超高设备(如大型水上浮吊等)通过问题的解决措施等。
四、关于湾口通道的隧道方案
专家们认为,随着我国近年来隧道技术发展和实际经验积累,在湾口位置建设隧道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工程风险较小。湾口位置通道最短,从提交的报告看,其建设投资低于大桥,除非遇到极特殊地质情况,钻爆法施工的造价和工期还能有相当的降低和缩短。另外,隧道有利于全天候通车、方便与日后轨道交通过海相衔接、施工及运营期对环海湾自然环境的影响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隧道方案前期工作进行的较少,研究深度尚不够,基础资料不够充分,一些专题还没有深入论证。如对沉管法方案,要进一步对施工中深水作业的技术可行性问题、沉管施工对航运和海洋生物等的影响问题,沉管突出海底部分对海流、泥沙、航运的影响问题等方面的研究论证;对矿山法施工要在进一步获得地质勘探资料后分析渗、涌水和断裂带的技术风险问题等,还不足以得出明确结论。
(2)隧道前期工作要达到大桥同等的研究深度并与有关方面协调,获得审批,需要相当的时间。
五、 湾口通道桥隧方案的比选
专家们认为,湾口建桥、建隧均可,桥与隧各有优缺点,从技术角度上讲,两者均可行;从经济角度讲,在不发生施工灾难的前提下,前期建设投入桥高于隧,但后期维护费用则隧高于桥。由于目前研究深度不同,尤其是隧道方案深度还不足,很难对桥隧两者作出明确的推荐结论。如果时间上可以适当延迟,应再深入进行工作,达到同等研究深度后再做最终比选决策。
专家组建议青岛市对桥隧的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考虑专家的建议,科学决策。
附专家组名单及专家个人意见。
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签字: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