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贩婴市场”
抱孩子妇女上前搭讪
谈起贩婴“生意”
昨天,家住玉泉路的于女士致电本报称,在玉泉路617路公交车站附近,有中年女子向路人兜售盗版光盘,同时,还向老板模样的路人询问买不买婴儿。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玉泉路,走近玉泉路617路车站时,有几名中年妇女向记者兜售盗版光盘,但未发现有人提及出卖婴儿的事。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十多分钟后,发现马路对面的树下有位抱着孩子的中年妇女与一名男子交谈,而该男子身旁停放着一辆奔驰车。当记者凑近正在交谈的两人时,该男子钻进了奔驰车离去。记者佯装等人,又有几名中年妇女向记者兜售盗版光盘,还有两名女子怀中抱着孩子,但几名女子仍然没有提及出卖婴儿的事。
记者问抱着孩子卖盗版光盘是不是为了逃避处罚。两名女子均笑着说,警察拿她们没办法。当一位夹着包的富态男子走近时,一名抱着孩子的女子赶紧走过去,边兜售光盘,边压低声音询问该男子想不想领养孩子,但该男子很快走开了。当该女子扭过身时,记者问是不是领养怀中抱着的孩子。该女子笑着说不是。当记者表示愿意领养孩子时,该女子先是以怀疑的目光打量记者一番,然后说,是不是像你们这些年轻人不想要孩子就是怕生孩子疼。记者赶紧称是。这名女子犹豫几秒钟后问记者:“真的想领养孩子?”记者佯装兴奋地问在哪。随后,这名女子拿出一张照片说,就是这个男孩儿。记者问需要多少钱,这名女子压低声音说,两万元。记者问能否看看孩子。该女子说,必须带够钱才能看孩子,如果感觉合适,交完钱就可以带走孩子,绝对是健康的孩子。记者问从哪弄来的孩子。该女子说,这是她一个亲戚的私生子,两万元钱就是给她亲戚的营养费,因为生个孩子很不容易。当记者说想要个女孩时,该女子称,那得等些日子,目前还没有。当记者问及目前已经出手几个孩子时,该女子再次以怀疑的目光责怪记者问得太多了,随后离开记者。
针对这名女子的行为,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绍富说,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叫做拐卖妇女、儿童。本案中的女子已经涉嫌拐卖儿童,如果罪名成立,最低要判5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摄影/本报记者 王晓溪